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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這女服務員的一張臉,我卻由不得愣住了。其實她的臉也沒什麼,只是從左邊的眉毛開始,一直到下巴,有一塊紫紅色的胎記,顏色鮮豔,十分刺眼,這胎記的面積之大,也幾乎把她的左臉全部遮蓋。
我還在發愣,那女服務員卻微微一笑,把鈔票遞給我。我定了定神,接過鈔票,舔了舔嘴唇說道:“謝謝。”
“不客氣。”女服務員淡笑著說,我能感覺到她的笑容十分純樸、善良,猶如天使的笑容一般。
我剛才由於驚嚇而發愣,她自然看在眼裡,按道理說,她的自尊心應該受到了傷害,然而事實上,她臉色如常,話語自然,似乎一點也不介意我對她的歧視(其實我也不是故意的,只是由於本能反應,霎時間呆住了)。她本來就是如此開朗、樂觀?或者她早已習慣世人的歧視目光,對此已有免疫能力?又或者,在她那天使般的笑容的掩蓋下,早已有著一顆傷痕累累的心?
我還在想,她已在又向我笑著點了點頭後離開了。我慢慢回過神來,沒有再多想,隨便找了個位置坐下。
唉,上天真的好不公平,一個如此樂觀、善良(雖然她的性格我還不清楚,但至少她給我的第一印象是樂觀的,善良的)的女孩,卻失去了對女孩來說最為重要的臉龐。是的,我一直這樣認為:男孩子如果長得不好看,只要肯努力,有魄力,能做出成績,仍然是一個成功的男人,仍然可以擁有幸福的愛情,擁有順利的、快樂的人生;但女孩子只要長得不漂亮,無論是在學校裡讀書還是在社會上工作,無論是交朋友還是談戀愛,都會處處吃虧,更何況,這女服務員不單是不漂亮,簡直是難看(我沒有歧視她的意思,但用現在的世俗的眼光來評價,她的確只一個醜女)。
雖然有點感觸,但畢竟我跟這女孩子不認識,也沒必要為她多想(即使想了也沒用)。我隨便找了一個服務員(不是剛才那位臉上有胎記的女服務員),叫了個商務午餐後,便一邊玩著手機,一邊打量著餐廳裡的漂亮MM。
忽然我看到離我不遠處的一個位置上坐著一個二十歲左右的MM,這MM的五官蠻標緻的,大眼睛,尖鼻子,小嘴唇,最引人注目(應該說引男人注目)的是她穿著一件低胸緊身T恤衫,胸脯若隱若現。
在我盯著她的時候,她也突然向我的方向望來,看見我在望她,連忙把目光移開。我笑了笑,拿出筆記本(我有隨身帶筆記本和筆的習慣),撕下一頁,在上面寫道:“Can you tell me your mobile?My mobile is ”把那紙條摺好後,站起身來,準備把它拿給那穿得很性感的MM。這是我主動認識女孩子的方法之一,也是我最常用的一種方法。
有的男孩認識女孩子的方法很簡單,就是直接走過去搭訕,而搭訕的內容一般都是“能不能告訴我你的手機號碼”,我覺得這種方法失敗的機會很大(即使那女孩子也有意思認識你,但直接告訴你手機號碼,不也太失矜持了嗎?),而且用這種方法一旦失敗了,場面十分尷尬。所以我很少做這種事(在酒吧裡玩的時候,倒是可以直接問電話的,畢竟大家都是出來玩的人,也沒什麼矜持可言了),一般鎖定目標後,便給她一個紙條(內容就是上面那三個英文句子),讓她給我發簡訊,從而得到她的手機號碼。用這種方法有兩個好處:其一、即使目標給我發簡訊,也只有我跟她兩個人知道,她並非當眾告訴我她的號碼,讓在場的人認為她還是挺矜持的;二、哪怕目標沒打算給我發簡訊,甚至肚子裡暗自笑我,那也沒關係,反正我又不知道她是誰,她也不知道我是誰,這次以後,也再沒什麼機會見面,免去我的尷尬。
但事實上,用這種方法的失敗率極低(至少我用的時候是這樣)。
至於那三個英文句子,不知道有沒有語法上的錯誤,但我想一般人都能看明白我的意思。為什麼不寫中文呢?不是在賣弄自己的外語水平(連這麼簡單的句子也不知道語法有沒有錯誤,這種水平也沒什麼好賣弄的),而是我的中文字寫得很難看。
記得有一次我用這種方法認識了一個蠻漂亮的女孩,結果對方在大學時竟然是外語系的,英語過了八級,她以為我很愛用英文,以至彼此認識以後她跟我聊天時十句有九句都用了英文,可憐的我在認識她半小時後已無法跟她溝通,又不好意思叫她轉用中文,惟有忍痛割愛,放棄了跟她聯絡。
不管怎樣,這種方法還是值得用下去的。當我把紙條放在那個離我不遠的穿得很性感的MM的桌上時,她有點迷惑地望了我一眼(這在我的意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