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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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和照片裡不太一樣。
怎麼說呢?
當然不是長得不一樣,因為無論是照片還是本人,他長得都是一樣的惹人注意。
不過氣質方面略有不同,照片裡的他顯得有些陰沉,看到他本人的時候,我卻是覺得,這真是個乾淨清爽的男人,一身的一塵不染,站在人群裡,就像會發光一樣。
啊,我第一次看到會發光的人。
他一步一步地走來,面無表情,有些陌生的疏離感。
我聽到了自己心跳逐漸加速的聲音,跳得那麼有生命力,就連這陰霾的天空,也跟著變得繽紛起來。
我自嘲,這莫非是一見鍾情?吶,原來我也是這麼老土的人。
但其實,我並不相信一見鍾情,所以,我覺得自己當然不是愛上他,只是莫名地覺得他很好,好得讓人心動。
他不怎麼說話,除了自我介紹一句話也沒有說,真是個不解風情的男人。
我有些尷尬,不知道怎麼辦,只能看著外頭的天。
兩人就這麼幹瞪眼地坐著,我坐得如蟲蟻鑽心,他卻坐得怡然自得,這點令我很欽佩。
想來,這個男人,很有定力和魄力,不然怎麼會輕易撐得起這麼令人不舒服的場面。
天空烏雲蠢動,天光暗淡,不一會兒,就洋洋灑灑地下起了雨。
下雨的時候,我說:“下雨了。”或許是聽了我的話,他轉了頭往外看去。
我帶著些小女人心思偷偷看了他的側臉。
唔,真的很好看。
那麼挺直的鼻樑,那麼美好的下顎線。我很不害臊地想到了,這樣的下顎,很適合接吻。
外頭下了很大的雨,一直到萬家燈火逐漸亮起的時候,雨勢才微微小一點。
杯子裡的咖啡已經涼透,他忽而抬頭問我:“我送你回家吧?”
說這句話的時候,他的聲音低低沉沉,我喜歡得很,喜歡到連心都飄起來了。
我想我真是一個以貌取人的膚淺女人,居然對只見了一次面的人,有了這樣的心思。不過食色性也,老祖宗都這麼說了,我又有什麼好責怪自己的呢?
我當然答應他了,衝著這麼好聽的聲音,有誰會忍心拒絕。
他開車很沉穩,我本來有些暈車,可是這一路上,我都沒有一絲的不適,這樣的感覺,真的是太好了,好到讓我這麼一個暈車多年的人覺得可以一直這麼遊車河,一直一直繼續下去,這是一種多麼令人歡欣鼓舞的感覺啊。
而這個第一次見面的男人,居然給了我這麼美妙的感覺。
他沒有開音樂,也沒有開收音機,也不和我搭話,就這麼專注地開車。
唔,他真的很擅長處理尷尬的場景,到底如何做到的呢?
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果然很有道理,我覺得從咖啡店到回家,好似只過了幾分鐘而已,可事實是,車已經在雨裡開了半個小時。
我有些自戀地想:他是不是故意開這麼慢的?
哈哈,這想法真的是很自戀,但是自戀得讓我很喜歡。
偶爾做一個自戀的人,原來是這種感覺,感覺整個世界都瞬間亮堂了起來。
他把車停下來的時候,我沉默了好一會,其實我很忐忑,很怕他會問我為什麼還不走,因為他不解風情,完全有可能說出這樣的話,但所幸,他還算有紳士風度,並沒有把這句話說出來,但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一定有這麼想了。
車裡面很安靜,能清楚地聽到雨滴打在車頂和窗玻璃上的聲音,這是我最喜歡的聲音,就像小時候躺在靠窗的床上聽著下雨天的雨篷聲響一樣,有種風雨不動安如山的幸福感,外面風疾雨嘶,我卻安逸地聽著雨聲,還有什麼比這個更令人安心的事了嗎?
我轉頭看他,覺得因為喜歡這場雨,好似也連帶著喜歡他了一樣,心頭感覺燙燙麻麻的,很是奇妙。
路先生,你要不要跟我結婚?
問出這句話的時候,我嚇了一跳,連拽著門把的手都微微發抖,但是已經說出去了,我硬撐著自己對他微笑,好讓他覺得我只是在開玩笑。
他沉默了一會,眉頭略略地皺起,為那張乾淨的臉添了些莫名的性感,他身旁的玻璃上印著被雨水融化的流光,一切就像濃墨重彩的畫。
我尷尬地嚥了咽口水,強顏歡笑地打趣著問,需要時間考慮嗎?
這是一個玩笑,一個腦袋一昏而開出的無聊玩笑。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他忽而微微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