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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從頭到腳都恰到好處,本來應該讓男人看了就該非常順眼的漂亮女人。如果,不是那麼冷就好了。她的表情和眼神都太冷,氣場強大,站在那裡冷笑,誘人的薄唇裡吐出的詞句,讓身前的幾個男人憋屈得抬不起頭來。
冷中帶著豔。
這個女人,是典型的城市女人。不……即便是在城市女人裡,她也是高高在上的那一種。她和他們,站在不一樣的高度。居高臨下的睥睨他們,鄙夷他們。
南思文一邊暗暗的偷瞄這個冷豔的漂亮女人,一邊這麼想著。但隨著他走得離她越來越近,他越來越有奇怪的感覺。
他覺得她眼熟!
他每走近她一步,那種感覺便愈強烈一分。
當女人冷豔的面孔終於和記憶中那張蒼白的巴掌大的小臉重合在一起的時候,他站在她幾米開外的地方,渾身僵直,不敢置信。
當年他放了她走,親眼看著她捂著小腹,頭也不回的穿過馬路,在一輛長途汽車駛過之後,消失不見。
那時候他視線是模糊的,因為他眼裡有淚。他覺得委屈,也覺得不甘。她待他的好是假的,可他待她的好,是真的。
她就一點都不在乎,一點都不留戀。她走的時候,頭也不曾回一下。像逃離噩夢一樣,逃離了他和他的家鄉。
他真的覺得難過。
可他知道要不放她走,她會死,她真的會死! 她是嬌貴的花,應該養在名貴的花盆裡,好好澆水灌溉,要有充足的陽光,才能生長和綻放。在他們這種窮山惡水的地方,她扎不下根,日漸枯萎。更不可能抵擋在她來說太過可怕的暴風雨的蹂/躪。
他要不放她走,就只能眼睜睜看著她去死。
他做不到。
因為她是他媳婦!
作為一個男人,他沒法讓他的媳婦開心,或者過富足的日子。但至少,他可以放她走。
他蹲在馬路這邊,看著她消失。那時他就知道,他一輩子都再見不到她了……
南思文找個樹蔭,慢慢的蹲下。在這個角度,恰好能觀察到那女人大半的側臉。他在思考,思考他和她還能第二次遇見,這樣的機率到底有多大。他沒學過機率學都知道,這樣的機率幾乎為零。
他盯了她很長時間。在她又一次用右手去捋左耳的鬢髮時,終於確認,她就是他的媳婦青霞。
他蹲在那裡,聽她羞辱著那些男人。此時此刻,他不再覺得那些話刺耳難聽。他只覺得苦澀。
這天底下,再沒人比他更知道她有多恨他們這些人,或者她為什麼恨他們。
不,實際上,她恨的,厭的,可能只是他。她在羞辱的,其實也只是他。那些男人都只是在代他受過。
那個女人羞辱夠了那些男人之後,命令他們把沒做好的工作重新來過。然後她踩著高跟鞋,走向停在路邊的一輛越野車。
相對她的玲瓏精緻,那車就就顯得太大,也太爺們。可奇異的,她強悍的氣場完全能駕馭這很爺們的黑色越野車的氣勢。
南思文知道那車是個很好的牌子,但他並不知道那車到底多少錢。在他的認知中,最好的車就是賓士和寶馬。開賓士和開寶馬,才是身份的象徵。
顧清夏開著她一百多萬的大路虎走了,從頭到尾,沒去掃那個一直在附近蹲著的男人一眼。
她對他這樣的泥腿子,是看也不願意多看一眼的。並且也和他一樣,她也以為她和他,永生永世,再不會有交集。
黑色的越野車開過去,帶起了一陣塵土。帝都就是這一點不好,人多,車多,土也多。
她開著車走了。
他失魂落魄的蹲在路邊,吃了一嘴的土。
顧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一次相遇的時候,她掉入了泥裡,遇到了他。
顧清夏和南思文人生中第二次相遇的時候,她在雲端,他依然在泥裡。
☆、3。第 3 章
南思文出生在山裡。
這裡所說的山,不是帝都西郊以紅葉聞名,遊人如織,其實只要四十分鐘就可以爬上頂峰的那種山。也不是山腰山頂建著漂亮的寺廟道觀,爬爬走走,可以欣賞風景的那種山。
他家鄉的山,連綿不絕,不知哪裡是起點,也不知哪裡是盡頭,山的外面永遠都有山。
顧清夏每每站在他家的院子裡,望著那些山,眼中就會流露出絕望。
因為顧清夏是被拐賣到山裡的。
南思文知道他們村子裡,還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