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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非的主集之地,薔薇薔薇是有刺的。不僅刺到了別人,也刺到了我。
我要孩子,我很堅定的。哪怕他看我的眼睛多傷多後悔多痛,我都不要再留下來。
我一個人走著,之桃追了上來,跟我一起走。
她一直想回頭看,我淡聲地說:“跟我走,就不要回頭再看了,別看別看。”
“小姐,皇上還在一直看著你。”
“看一會,他就該走了,沒事的。”我知道,他在等著我停下來,我不會的。
她緊握著我的手,一臉的心痛:“小姐,皇上是不知道那狐狸精來氣你的,皇上吧那狐狸精扔到水裡去了,小姐你不要難過了。”
我不會為了一個女人難過,不會為了他教訓了她而輕舒眉頭。
他說孩子不要了,這一句讓我的心痛得很。
孩子,慢慢都是我的愛,放下的,都是感情,我怎麼能他說不要就不要呢?
輕聲地說著:“沒事的,慢慢會過去的,之桃,這事千萬不要告訴九哥了,要事見到,你一定要說我還在薔薇宮,只是道湘繡院看看。什麼也不要說,九哥就要出宮裡了,不要讓他再心裡有掛懷什麼事。一個月之後,你出宮吧,我知道你喜歡九哥,去邊關的草原找他。之桃,替我好好地儘儘做妹妹的責任,好嗎?”照顧九哥。
她抽噎著,臉紅紅的,用力地點點頭。
灝從後面將我緊緊抱住,嘶啞地在耳邊低叫:“薔薔,別走,是朕的錯,朕傷了你,朕不喜歡那個靈兒的。”
用力將他的手拉開,他抱得很用力,我怎麼扯也扯不開。
我掐他,指甲用力地掐,還是不放開。
惱了我,一低頭就咬在他的手,這一次,我咬得很用力,咬得滿嘴的血腥,他還是不放開我。
為什麼就是要這樣纏著我,纏得我透不過起來。我都一再的退了,退到只要一個月的時間,他還不給我嗎?還要如此的糾纏嗎?
軟倒在他的手上,鮮紅的血染髒了我的衣服。他固執得,不會讓我離開。
“薔薔,聽我說。”他仍舊抱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