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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步外彈幕就散了。
也就是說,火銃在兩支相互隔著一百二十步相互排隊槍斃的軍隊之間的戰爭形態下,是很有價值的,因為霰彈炮的有效打擊到不了這個距離,而實心彈野戰炮火力密度不夠所以排隊想互槍斃才很有市場。但是如果你的敵人沒有火槍的情況下,另一方就可以完全靠霰彈炮來取代火銃的定位——反正敵人也不會在一百二十步遠之外站定了和你排隊槍斃,而是會一直衝上來;那麼,不如在五十步的時候才一波流開炮,然後把火炮撤走,火炮兩側的近戰兵種馬上衝上去堵住正面肉搏廝殺。這樣還可以強化部隊遠近戰的切換,減少兵種數量與配合難度。
當然了,吳越人在剛才那一輪炮擊上,也是用了一些小竅門的,絕不是一看到了五十步就隨隨便便開火——所有的吳越輕炮在裝填好霰彈之後,利用最後那數十步的時間,都按照炮號的奇偶數編號,奇數炮門向左轉動約莫三四十度,偶數炮門向右轉動差不多同樣的角度,然後才開火。這樣一來,原本稀薄的散兵線,就因為交叉射擊的火力而等效強化了命中截面的縱深——這種原本要到米國南北戰爭期間、手搖式加特林機槍誕生後才被軍事界總結出來的戰術,在如今這個時代自然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