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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惟昱一聽,這個法子果然是老成持重啊,而且林仁肇說的刮練一支年輕的、精銳的新軍,數量不要多,將來大規模擴軍的時候作為基層軍官充實進去,這不就是千年之後馮塞克特老將軍的“十萬士官”計劃麼?
“知孤者,林將軍也!”錢惟昱激動地拍了一下林仁肇的肩膀。他不知道,就是這麼一拍,後來的史書上把林仁肇定義為“吳越新軍之父”——正如馮塞克特被稱呼為德國“十萬陸軍之父”一樣。
第88章 馬政淵藪
募集兵源、補足軍中空餉的活計,被錢惟昱全權交給了林仁肇去辦,至於新招上來的兵,也由林仁肇一併訓練。其他部隊的加練工作則被錢惟昱託付給司馬球全權負責;孫顯忠司職巡查各都部隊中的軍器缺損補足。三項工作,都有條不紊地安排了下去。至於軍中其他將領的牴觸問題,只能是讓水丘昭券老將軍鎮場子居中協調了。
錢惟昱腳不沾地地忙活了半個月,把軍事最佳化的活計都佈置了下去。又視察勸農等蘇州地區今年中了一季占城稻的農戶重新把晚稻種下——因為占城稻的影響,畢竟佔用了原本晚稻四五十天的生長期。雖然江南寒冬來的比較晚,但是畢竟是第一次這麼幹,對於晚稻的抽芽生長守成會產生多少的不利影響,還是不可不慎的。
同時,晚稻種下之後,錢惟昱也開始在蘇州部分地區推廣胡蘿蔔和甜菜,還要解決部分被攤派到的農戶對不認得的新作物的牴觸情緒。對於這個問題,錢惟昱最終分了兩步來走。
一來是完善了目前的常平倉平準官價收購制度,擴大了政府指導價收購的農作物範圍,並且把這種制度變成一種常態,也好方便將來在錢惟昱治下更加順利地推廣新作物;二來麼,就是利用占城稻帶來的增產,在百分比上略微調低了秋稅的稅率、略微提高夏稅稅率、讓總稅率微有下降——在原本的中國歷史上,自晚唐到兩宋,一直到明朝張居正的“一條鞭法”實施之前,官府對農戶執行的稅制都是“兩稅法”。
“兩稅法”就是收夏糧之後徵一次稅、秋糧之後徵一次稅。至於人頭稅,理論上在兩稅法實施之後是廢除的,但是依然還保留了“戶役稅”,也就是說保留了人民為官府服徭役的義務,算是唐初租庸調法的歷史殘留。一般來說,每丁每年要為官府免費服役20天,而且口糧自備。
如果不想服役,那就用交“代役錢”替代。如果服役超過了20天,則把兩稅法中應該繳納的正稅也予以減免。一般是超期服役二十日就免徵夏稅、超期服役滿兩個月夏秋兩稅全免。
在占城稻出現之前,秋稅是一年稅收的主體,這個稅按照土地徵收,在江南的蘇州地區一般一畝水田要交一斗一升米的秋稅、五升的夏稅。所以可見夏稅一般只有秋稅的一半——這也和江南稻作區在原本夏秋糧收穫量的比例差不多(當時一種二熟稻普及率還不高,不能夠種一種二熟稻的地塊,相當於是夏稅季節沒有收成的,所以夏稅要低一些。)
如今,錢惟昱在蘇秀明臺四州範圍內提前展開新式減稅試點——原本一畝水田夏糧秋糧總共納稅每畝一斗六升左右,現在錢惟昱把這個數量降低到一斗四升,相當於是每畝地給農戶每年減掉了兩升的總量。
但是在這個一斗四升的組成細節上,錢惟昱把夏稅提到了六升、秋稅降低到了八升。也就是夏糧加一升、秋糧減三升。同時,因為占城稻還沒普及推廣,所以今明兩年夏稅暫且不增、只是秋稅減兩升,相當於是讓利於民。因此這個新政無論從哪一方面來看,都是先給農戶甜頭,而且長遠也是對農戶有利無弊。
剛一出臺,調稅新政就受到了農戶的一致贊同,歌功頌德施行仁政的讚美之聲不絕於耳。而兩年之後,夏糧徵收量開始提升之後,也可以用市場經濟的自然法則逼著更多的農戶改變耕作習慣,主動願意去種占城稻作為夏糧的納稅物。
總的來說,這是一種非常成功的溫和改革,既讓農民得到了好處,而總的來說因為占城稻的普及,國家的總糧食產量又得到了極大的提高。
……
推廣占城稻、減調兩稅、查補軍中空額、增撥訓練用軍糧。四月份很快就過去了,錢惟昱來蘇州的這三個月任期內,也算是新官上任三把火了。三把火燒過,終於可以忙一些別的事情。
自從月初的時候,林仁肇建議錢惟昱先別忙著大量購買戰馬擴建騎兵、而是先經營尋找一塊適合養馬的馬場、同時注重南方非草原地區牧馬飼料問題的解決辦法之後,錢惟昱就開始上心起來了。
相比於其他繁冗的庶務,其實對於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