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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戰場並不是重型轟炸機的主戰場,對夜間防空作戰的要求幾乎沒有,因此帝國陸海兩軍都不是很重視夜間戰鬥機,只是帝國陸航擁有一種型號的夜間戰鬥機,主要負責在大陸戰場上對付俄軍的轟炸機。
最重視發展夜間戰鬥機的是英國與德國,因為這兩個國家的本土都在戰爭期間遭到了大規模的轟炸,而且都遭到了夜間轟炸。當時,英國與德國都是用速度快,機動靈活的中型轟炸機改裝為夜間戰鬥機的,比如英國非常有名的“蚊”式轟炸機就有夜間戰鬥機型號,而且是一款相當不錯的夜間戰鬥機。德國也改裝了其ju…88式轟炸機為夜間戰鬥機,也有著不錯的效能。可是,歸根結底,這些由轟炸機改來的夜間戰鬥機,準確的說,叫夜間截擊機在效能上有很大的缺陷,只能應急,而不可能滿足所有的戰爭需要。
美國也屬於較早研製夜間戰鬥機的國家,當時美國稱其為重型戰鬥機。早在美國參戰之前,p…38式重型戰鬥機就已經在美軍中服役了。最初的時候,p…38沒有安裝雷達,因此無法在夜間執行截擊任務,只是一款航程相當遠的重型戰鬥機。不過,在太平洋戰場上,p…38的表現並不怎麼樣,畢竟在白天的戰鬥中,重型戰鬥機很難是更靈活,速度更快的戰術戰鬥機的對手。正因為如此,美軍一般用p…38執行對地攻擊任務,當作轟炸機使用,很少用其執行護航與防空任務。
在戰線推進到了巴拿馬的時候,唐帝國與美國都考慮到,如果今後要轟炸美國本土的話,那麼不管是護航,還是防空,夜間戰鬥機都相當重要。直到這時,兩個國家才重視夜間戰鬥機,並且都啟動了相關的研製計劃。
美國人搞出了一種很奇怪的飛機,軍用編號為p…82,實際上就是將兩架p…51連線到一起,成為一架有兩臺發動機的重型轟炸機。其測試時的效能是相當可觀的,在6400米高度上能夠達到400節的速度(比“遊隼”與“鷹”都要快),爬升率每分鐘1150米(當時大部分高效能戰鬥機也不過就每分鐘幾百米而已),絕對升限11900米(這已經趕上“鵬”式轟炸機)了。更恐怖的是,其航程達到了3600公里,也就是說,作戰半徑至少都有900公里!如果使用副油箱的話,航程還能進一步的提高。
如果僅僅看這些效能,p…82絕對是一款很不錯的戰鬥機,一款在效能上超過了戰術戰鬥機的重型戰鬥機。可實際上,當時美國根本就沒有時間完成p…82的所有設計工作,而且所採用的發動機也是優先提供給其他部隊的,根本就沒有足夠的發動機,加上成本等各方面的因素,到29年初的時候,只有少量不完全成熟的p…82完成了生產,而沒有正式裝備美國航空兵。
當時美國主力夜間戰鬥機是p…38與p…61這兩種型號,其中p…38的數量最多,p…61只少數裝備用於防禦首都的部隊。因為在效能上的侷限性,p…38也只能承擔夜間截擊任務,是美國當時主力夜間戰鬥機。而且當時美軍的p…38有好幾個大型號,十幾種小改型,雖然改進可以提高效能,但是改進帶來的後勤保障問題卻相當嚴重,很多p…38就是因為保障跟不上,結果停在機場上無法出動。
比起美國人來說,帝國在此時的研製能力是非常充足的。陸軍在27年底提出了要求時,包括哈飛,沈飛在內的好幾家飛機制造廠都參加了競標,當時每個飛機廠都提出了各自的設計方案。
成飛的設計方案最為超前。當時,成飛已經在與德國方面合作,拿到了幾臺渦輪噴氣發動機,正在研製噴氣式戰鬥機。在接到了招標書之後,成飛就提出了採用渦輪噴氣發動機的一種設計方案,即將兩臺發動機吊裝在機翼下,騰出機頭的位置安裝雷達,配備兩名飛行員,其中後座上的是雷達操作員。這個方案的效能指標最高,可是風險也最大,研製時間最長,投入也最大,最關鍵的是,航程只有1500公里,遠達不到陸軍的要求,就最先被淘汰掉了。
哈飛的設計方案最複雜,即用兩臺活塞發動機與一臺渦輪噴氣發動機作為動力,平時用活塞發動機巡航,作戰時啟動噴氣發動機提高速度,而且也安排了兩名飛行員。可結果與成飛的設計一樣,太複雜,研製週期太長,就算其設計航程達到了3200公里,但是風險太大,也很快就被踢出局了。
沈飛的設計最為保守,即將發動機安裝在機身後面,同時用從機翼中段延伸出來的支撐梁支撐尾翼,這樣就騰出了機頭的位置安裝雷達。可是該設計的效能指標是最低的,最大速度還不到350節,而且飛機內部空間狹小,改進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