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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洪文身上,幾乎沒有工作過,重返職場,工資低,根本養不活自己與孩子。
唯一的方法,似乎就只剩下防守。所以這些日子來,楊蓉幾乎天天與白洪文在一處,不許他離開自己視線分毫。
如此一來,身體累,心更累。
“我們大學就開始談戀愛,到現在快十年了,我以為我們感情很深,然而沒想到他卻在那麼短的時間內就和另一個女人上了床。”楊蓉嘆息:“男人,這就是男人。”
☆、第一章 (10)
“可是我不會離婚的。”楊蓉語氣堅定:“我不會中了那個女人的圈套,自動把位置讓給她。寧真,聽我一句勸,這個社會就是這樣的,你看我們認識的那些朋友,結婚後男方都出&軌了,但女方最後也會選擇原諒。你就算是不為自己著想,也得為了孩子著想,她還那麼小,你就要讓她沒有爸爸嗎?如果你實在是氣憤,等事情平息後,你自己也找個情&人平衡一下就好了。”
楊蓉所說的找情&人的方法並不是異想天開,我聽說過這種事——男方出&軌,女方耿耿於懷,之後也找了情&人作為補償,雙方各玩各的,互不干涉。
我向來很聽楊蓉的話,但這一次,我卻拒絕了她的提議。
一段好愛情的維持靠的是短暫出現的多巴胺,一段好婚姻的維持靠的是長久的責任心。
維持一段好婚姻比打贏一場大戰還要艱難,那樣漫長的歲月裡,兩個人腦內的多巴胺退散,激情被柴米油鹽醬醋茶所腐蝕,會遇見很多的人發生很多的變故,最終能保持住好婚姻相攜到老的夫妻,乃是生活的勇者。
我並不是個理想主義者,我知道好的婚姻並不容易得到,但至少我希望在婚姻中雙方能做到最基本的對彼此忠誠與互相扶持。
如果連這點也無法做到,那這樣的婚姻還有什麼意義?
除此之外,還有孩子的問題。如果說殘缺的家庭對孩子的成長沒有好處,那麼充滿了背叛與謊言的家庭環境難道對孩子的成長又是件好事?
從我決定離婚開始,大家都在勸我為了孩子原諒董承業。
有人勸道:“董承業現在就是圖新鮮,男人都是這樣的,等他沒新鮮勁了,自然就會迴歸家庭。”
有人勸道:“只要他沒提出離婚,你就不能離,孩子沒有爸爸多可憐啊。”
有人勸道:“你不能這麼自私,為了一時衝動就傷害了孩子,讓孩子失去完整家庭。”
我只能苦笑,難道他們就沒有想過,讓孩子失去完整家庭的罪魁禍首並不是我,而是率先出&軌的董承業嗎?
可是在中國社會的婚姻關係裡,男人似乎天生就比女人高貴。
男的出&軌似乎便是情有可原,只要他們不主動提出離婚便行,而若是斷了與情&人的關係就是浪子回頭金不換。
而女的出&軌則是罪大惡極殺了她還汙了刀。
雖說出&軌都是可恥的,可這樣的不平等,實實令人生寒。
而在一些“過來人”眼中,董承業在我生育時出&軌也是情有可原,因為那時我們是異地,因為那時我不能當面給他溫暖,因為那時我不能幫他解決生理需要,甚至於因為那時我不能再保持身材與容貌。所以說即使董承業在我與小猴子最需要他的時候對我們冷漠無情與十六歲少女上&床做出背叛婚姻的事,只要他不提出離婚,便是個頂天立地的好兒郎,就不算是傷害孩子,就不算是破壞家庭。
而我卻不知好歹率先提出離婚,主動把丈夫讓給別人,簡直是傻逼,簡直是矯情,簡直是自作孽不可活,簡直就是親手打破了家庭,簡直就是害了孩子一輩子。
到這時,我又一次認識到了中國社會對女人的殘酷。
更可怕的是,這種殘酷的給與者不僅是男人,還有那些受過同樣苦楚的女人。
她們的觀點是,這種事情我都可以承受,為什麼你不能,誰又比誰高貴嗎?
奮鬥了這麼久,中國女人終於不必裹小腳,然而思想上的裹縛卻永遠存在。
我無法與之辯解,我要的和她們要的不一樣。我不怕苦,我不怕窮,我怕的是冷漠欺騙與傷害。
從開始交往時,我就明確告訴過董承業:我知道愛情是種瞬間來也會瞬間走的東西,我不會責怪他的移情別戀,但我希望如果有天他愛上別人,能夠誠實地告訴我,讓我有尊嚴地離開,不要讓我像傻逼一樣被矇在鼓裡。
我可以忍受不被愛,但無法忍受被欺騙。
然而他最終還是欺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