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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孩子身上也有一個護身符,正是這個護身符救了他一命。
跟他們一起玩的孩子告訴我,之前有好幾個孩子一起去潯江玩,當場就淹死了三個,這兩個也是船老大救上來的。
不過村裡的人都很怨恨這個船老大,到底是為什麼?不和邏輯啊!
我後來到江邊找到這個船老大,他不過是這條江的漁民,有時候幫人渡江,平時都是捕魚為生。
我和他聊了一會,才切入正題,“他們的人為什麼恨你?”
船老大:“唉……你是不知道,那天恰逢龍皇出江,我們在江上過日子的,都敬龍王,那些孩子都是註定要死在裡邊的,我救出兩個,已經是觸犯龍王爺……”
原來還有這麼一個法,他所的龍王到底存在不存在我不知道,但是我覺得既然他救了人,那麼那些村民就應該持有感恩的心,而不是因為沒有救誰,就怪人家。
之前有一個新聞是這樣的,一個善人給街坊的乞丐送紅包,乞丐開啟紅包,只有00元,而之前幾年善人給的紅包是500元,乞丐心裡不爽了,然後就報警。
這個故事看了讓無數人啞然失笑,其實道理都是一個意思,善人也好,船老大也好,沒有誰規定誰非得一定去幫別人,一定要救別人,國家的法律沒有一條明。
這件事也曾經發生在我身上,有一年除夕大掃除,我心裡高興,然後就把上下一層樓的樓梯口都給掃了,樓梯口本來是公攤,按道理是各家分開做,但是那時候我心情好,我做了,鄰居都誇獎我,到了第二年我也做了,到了三年,我心裡不舒服,只掃了自家的門口,結果卻被樓上一個大媽了,你以前都掃的,今年怎麼就不掃了。
我當時就腦了,對她,“我那些年被驢踢腦袋,行麼!”
大家也不要把一些事情當做理所當然,不要把人家善心當做理所當然,沒有誰是為誰而生的。
船老大跟我聊起以前事,有一件事我印象很深。
01年月11日1時5分許,廣西貴港市所轄的桂平市“桂平石咀客渡05號”船從桂平城區下航至潯江的羊欄灘白沙尾處與上航的“桂平瑞豐9”貨船發生碰撞,造成客渡船翻沉,當時初步調查死亡人,失蹤1人。經全力搜救,截止月15日16時40分,搜尋人員已將沉船打撈上岸,確認這次事故生還人數8人,死亡14人,失蹤6人。
沉船當日,濛濛細雨,江面上可見度相當有限,再有貨船不再航道上行駛,客船也有超載嫌疑,這都是致使沉船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