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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打又打不成。
老天爺啊,你他媽的讓老子來這個世界的時候,為何不多給我一些現代化的人員與裝備啊。一個團,不,只要一個加強連外帶幾輛坦克,我就能輕鬆的解決問題。在某個夜晚,摸到敵人陣地上,來次奇襲,幾番狙擊,就能打亂敵人防線,輕易的佔領要塞與炮臺,續而封鎖整個土倫港口,最後……
想到這裡,我的頭腦中突然一亮:
奇襲!
狙擊!
不錯,該死的,我怎麼總想到與對面的敵人打陣地戰,兵法老祖宗們留給自己的也不僅僅是“走為上策”。
地中海的冬季正是多雨的時候,夜晚漆黑,能見度不到一米,潛入對方陣地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此時歐洲大陸上的戰爭,還是一種中世紀遺留的騎士風格作戰,你攻我守,正面對抗,鄙視偷襲與不宣而戰,戰術上異常的死板,嚴格按照步騎兵與炮兵操典行使,毫無技巧可言,這種狀態直到一戰,交戰各國仍沒有實質性的改變;更何況,通往要塞的小道坡陡路滑,難以行軍,守軍的警惕性一定不高。奇襲!可行。
另外狙擊手運用,也是沒有問題的,美國獨立戰爭期間,肯塔基槍手就是靠較遠射程的來復槍做狙擊,在1777年的薩拉託加之役中,300米外射殺了英軍的西門·復雷色將軍,徹底粉碎了英軍統帥約翰·柏格因的突圍計劃,導致從加拿大南下的數幹英軍投降,贏得過一場已經輸掉了戰鬥。有了這些裝備來復槍的狙擊手,我可以輕鬆的幹掉那些威脅最大的火炮手。可問題是,我要到哪裡找一批後膛裝彈,射程達350米的來復槍,還有熟練使用過它計程車兵。
帶著這個問題,毫無風度的我飛奔回軍營,結果卻遇到了繆拉少尉。
“敬禮!總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