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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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一觸即發。只見升哥也走上了前,一臉的傲慢,二人開始談判……”阿鍾頓了頓說:“忽然,我聽到了‘轟’的一聲槍響,然後便見升哥手高舉,那槍口朝天,在黑夜中冒著煙火,李克則捂著肚子,緩緩的坐了下去,坐在了一片新染的鮮血當中,本來還在夢魘中的我,被這一聲響亮的槍聲驚醒,這才記起升哥說的話,口中大喊一聲:‘孃的,上,砍這群狗孃養的。’一群人如蜂般的一湧而上,彼此衝向了對方,兩夥人打激烈的打在了一起,一瞬間,原本寧靜的天空,便血腥與嘶叫聲掩蓋……刀光,血影,那場面,你或許除了在電影中,一生也不可能看過一次,而我,已經經過了一次,而且我敢和你保證,孤兒,那場面,你這一輩子,只要看過一次,必定讓你終生難忘……”
阿鐘沒有講到那一場火併的全過程,他只是一筆帶過,但我,卻似乎能感覺到那氣氛的兇殺與肅穆慘烈了,我知道,阿鍾是不會再說了,任是一個人,只要你還是一個人,一個從血泊與刀光中,一個從屍體群裡爬出來的人,都不會,也不願意再去回憶一次當時的那場情形,因為我們都是人,不是殺人不眨眼的魔鬼,就是死刑犯,到了臨行前,也會懺悔自己的罪行。
但卻不想,阿鍾還是開了口,他嘆了一口氣,似乎仍心有餘悸的說:“那一架,打的好生慘烈,在場的每個人,幾乎都殺紅了眼,四處都是鮮血,聞著那空氣當中的血腥味,每個人,也都進入了瘋狂,不停的砍殺,不停的嘶叫,不停的把自己手上的刀子送進對方的身體裡,不停的,用自己的身體,來抗擊對方揮來的刀鋒……大家彼此之間都沒有多大的深仇大恨,有些甚至連面也沒見過,就莫名的倒在了對方的刀下,大家都只知道撕殺,卻很少有人想過,自己這到底是在幹什麼……直到那後來,警察來了,拉著警笛,鳴槍了,依舊還有人在那不停的揮舞著刀子對砍……”
阿鍾苦笑著搖搖著,顯然,從他的表情中可以看的出來,他當然也是屬於那“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又或是“聽到警笛了,還在不停對砍”的人的其中之一。
“在那一次打鬥中,我受了很重的傷,身上十多處傷口,就連這腳,在後面走起路來,也有點用不上力了,在醫院中搶救的那幾天,我開始一點點的明白,自己做的事情,其實真的很傻……”
想到上次阿鍾脫去衣服時,露出的那大大小小的如蜈蚣般條形的疤痕,我一陣陣的心悸,心中想,這就是出來混的代價。
“這次打架,我被判了六年的刑,由於改造表現好,又減去了兩年,所以說,這實坐,我就坐了四年,這四年裡,小芳失了蹤,她沒有來看過我,甚至連信件也沒有來過一封,我知道,她是在恨我了,她也應該恨我的,她哥哥畢昇,因為這件事情,在第二年,便槍斃了……呵,現在想來,除了想笑,我再無法用別的表情來表示心情,呵,是啊,多少好笑,我升哥,不管他為人怎麼樣,但怎麼著也能稱得上英雄二字吧?但是,又有多少英雄,多少兇殘的人物,平時自以為自己很了不起,但是最後呢?他們能得到什麼?呵,升哥是英雄,他也確實的牛B過,但最後,他死了,一顆子彈,足夠結束他的一條性命,儘管死的那年,他才四十歲不到,而我,呵呵,更可笑,只是曾經做過一個想做英雄的夢,到最後,英雄沒有做成,倒是失去了自由,受到人們的唾棄,家人親友為了自己的行為而蒙受灰塵,在人前抬不起頭來,同時,我也失去了我最不想失去的小芳,呵呵,失去了一個愛著自己,與自己同樣深受的女人……”
我冷笑一聲,表示對阿瘋話語中的不屑,心中在想:丫的,她愛你?愛你至於在你落難的時候,狠心的離開你?
阿鍾淡淡一笑,他看穿了我的不屑,他搖了搖頭,問了我一個問題:“孤兒,你說,如果當時,是你自己被判了六年多,六年,一個女人青春的全過程,如果這個女人告訴你,她在外面等你,你會願意讓她等嗎?”
我當時不以為然,到了現在,如果阿鍾再提出這個問題,讓我再回答一次,我一定會回答他說——不會。
現實的生活,畢竟不是童話,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力,當你真的愛著得一個人,作出了離開你的決定時,為了別人,為了自己,請為他(她)祝福。
“那麼,後來呢?”儘管自己當時有些不屑,但我還是忍不住問了一聲,不得不承認,阿鐘的故事,對我,有那麼一定的吸引力。
但卻不想,阿鍾這個狡猾的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