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團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蓋骨留在大腿骨上,但是本案卻不是這樣——膝蓋骨被留在了小腿骨上;通常,頭骨是從頸部中央切斷,而不會從頸椎骨截斷。所有的骨頭上都沒有刀痕、刮痕或者屍蠟。”
“那麼,現在來說說結論。首先,本案的肢解手法很奇特。兇手並沒有按照解剖學來進行肢解。看來,這些被肢解的骨頭都包含韌帶,肢解的時候是從有肌肉連線的關節部位開始的。比如說膝蓋骨,本來是屬於大腿骨的,應以肌肉和大腿骨連線在一起,可被肢解的時候卻是和小腿骨以韌帶連線的;手臂骨也是一樣,以韌帶相連線,但是和軀幹相連的卻是肌肉,只有鎖骨的一端例外。”
“這個案子很罕見。肌肉的腐爛速度比韌帶快,所以當所有骨頭還靠韌帶連線在一起的時候,屍體的大部分肌肉都已經腐爛。這表明,這具屍體好像是在只剩下骨骼的狀態下被肢解的,只不過是用手分開來的,而不是用刀。這也就可以解釋為什麼骨頭上根本沒有刀痕或刮痕。”
“還有就是也沒有屍蠟的痕跡。假如手臂、大腿置在水中的時候,它腐爛的肌肉組織表面超過一半會形成很多的蠟狀物質,也就是屍蠟。沒有屍蠟的痕跡,說明骨頭在放進水裡時就已經沒有了肌肉組織的殘留,也許已經有人把它剔除了。簡而言之,屍體並沒有被丟棄,丟棄的是骨頭。”
“大家現在肯定想知道,這到底是什麼樣的骨骸。假如這具骨骸的主人是最近被謀殺的,那麼兇手一定很小心地把骨頭上的肌肉組織都剔除了,留下一套完整的韌帶,可是這是絕對不可能的。我檢視了很多資料,都找不到與儲存韌帶有關的方法;骨頭上根本沒有刀痕和刮痕,也否定了這種可能。”
“這些骨頭太完整了,不像從墳墓中被挖出來的。這麼多的小骨頭在墳墓裡是很難被找到的。而且墳墓裡的骨頭或多或少都會風化或變脆。這些骨頭也不像是買來的,因為通常那些可以買賣的骨頭都會被打上孔,這樣就可以讓軟化液流入骨髓腔。還有就是這種骨頭一般都是來自不同的屍體,手指骨上會穿著洞,以方便繩線可以穿過。但它們不像是來自於解剖室的骨頭,因為那裡的骨頭在營養動脈的出口都會有紅鉛的痕跡。”
“很多跡象都表明,這些骨頭是屍體在很乾燥的環境下腐爛的結果,所以不會產生屍蠟,而之後又被弄散了。另外,那隻脫離的手掌骨表明了,這些骨頭的韌帶組織很脆弱,當然也不排除手掌可能是意外脫落造成的。不管怎麼樣,眼下只有埃及木乃伊完全符合這具屍體的特徵。雖然木乃伊多少要經過防腐的處理,但是如果暴露在潮溼的空氣中,就會迅速腐爛,韌帶也會隨之腐爛了。”
“說到木乃伊,我們便想到了傑裡柯。假如他把約翰·伯林漢的屍體偷偷藏在木乃伊盒子裡,那麼,那具真正的木乃伊他會怎麼處理呢?如果把它暴露在空氣中,就永遠也沒有辦法恢復原狀了。”
“現在,我們談談那個消失了的無名指,對於整個案件來說,它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通常情況下,死者戴戒指的手指會被兇手截斷,目的是為了讓戒指不受損傷被取下來。假如這隻手是約翰·伯林漢的,那麼這種可能顯然會被推翻。因為截指的目的不是為了保護戒指,而是要掩蓋死者的身份。所以更簡單、有效的辦法就是直接廢掉那枚戒指,將它鋸斷或砸碎,然後從屍體上摘下來。所以這樣看來,截去手指的做法和目的似乎不太合理。”
“那麼,還有其他更好的理由嗎?”傑裡柯問。
“當然。假如人們知道約翰·伯林漢手上經常戴著戒指,而且這戒指太緊了一時半會兒也取不下來,那麼截指的目的就很明顯了。截指人為了不讓人看出來是為了戒指而截掉手指的,藉以避免作為身份辨認的依據,因而讓人們懷疑這隻手是約翰·伯林漢的。由於缺了這根手指,身份辨認也無法開展下去。事實上,約翰·伯林漢確實戴著一枚戒指,並且很緊,都摘不下來。所以,那丟失的手指給傑裡柯又加了一些嫌疑。”
“那麼,現在來看看我們收集到的所有證據吧!我把它們逐條列出來了,有些很細微,所以只能是揣測。在實驗結果還沒有出來之前,我沒有拿到任何新的事證和線索。雖然每一個證據都很細瑣,但是都指向了傑裡柯先生。跟死者見最後一面的人,將木乃伊轉送到博物館的人,唯一有機會冒充死者身份的人,有時間做這些事情的人,故意丟掉聖甲蟲寶飾人——都是傑裡柯。而且,是他發現了這枚寶飾,而他是近視眼,根本不可能在昏暗的晚上發現草地上的寶飾,所以一切都是他預謀好了的。對於遺囑的內容,傑裡柯也動過手腳。那些骨頭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