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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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裡殺人,那路西邊應該有血跡才對,但整條路卻只有我們站的位置(路東邊)有血跡,這究竟是為什麼?”
“這還不簡單,嫌疑人在這兒殺的人唄。”
“對,磊哥說得沒錯,但是嫌疑人是用什麼方法將死者引到這裡的?”
“方法?”
“我們之前已經假設了兩種案件性質,一種是仇殺,另外一種是搶劫計程車殺人。如果是仇殺,那嫌疑人和死者之間可能在車中有過口角或者爭執,嫌疑人下車,死者追趕,接著發生血案。搶劫計程車殺人也是一樣,死者不下車追趕,殺人現場不可能出現在路東邊的人行道上。”
“路中間有綠化帶,車輛要開很遠才可以掉頭,只有下車追才能說得通!”胖磊沒有否認。
“死者敢下車追趕,說明兩者之間有力量的懸殊。假如嫌疑人有一米八,死者只有一米六,除非他腦子有毛病,否則不可能在夜裡對嫌疑人窮追猛打。但現實情況是,死者屍長有一米八五,身體肥胖,三刀致命傷全部在心臟的位置,我有理由懷疑,死者和嫌疑人之間可能存在身高的懸殊,兇手在作案時只有踮起腳,才能把死者殺害。”
“原來是這樣!”葉茜恍然大悟。
“這些腳尖血鞋印有沒有分析的價值?”明哥比較關心這個問題。
“這種殘缺的鞋印,我暫時還駕馭不了。”我實話實說。
“行,那我回頭聯絡省廳的專家幫著看看。”
殺人現場的勘查結果依舊不容樂觀,除了證明現場的血跡屬於死者外,沒有任何進展。我們現在連嫌疑人是男是女都不清楚,更別說什麼指向性的破案線索。
好就好在幾天後,現場提取的腳尖血鞋印有反饋。根據省廳專家組的聯合分析判斷,嫌疑人的體貌特徵被劃定在身高約一米六五的男性。資料一下來,我第一時間告訴了胖磊,希望他能透過監控找到符合條件的影片影像。
刑警隊對死者關係網的摸排已經到達了一個節點,調查的結果基本上排除了仇殺的可能性,專案組的所有成員都偏向於搶劫計程車殺人。搶劫計程車殺人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