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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牧場上顯得挺不賴的,可等你拿著韁繩走到牧場門邊,它總是賴在泉水邊的低窪地不想動。不錯,它跑得挺快,但到了該派用場的時候,它的腳便躈拜了。”
“可我猜,說不定母馬喜歡他呢,”拜倫說。
“當然,”穆尼說,“但依我看,他甚至沒本事給母馬造成任何永久性的危害。”
新來者去木屑堆同克里斯默斯一道幹活。他喜歡比比劃劃,逢人就說自己姓甚名誰,到過些什麼地方;說話的語調和神氣足以表明他的為人本性,表明他那些話自相矛盾、虛虛假假。所以拜倫想,人們對他聲稱的名字和他說他做過的事都不敢相信。人們沒理由說他的名字不應該叫布朗。不過看他那神情你就知道,他在生活中一旦犯了蠢遇上危機就會改名換姓;他會因為改名為布朗而十分欣喜,好像這名兒是什麼發明創造似的。實際上,他幹嗎非得有個名字,非要個名字不行。誰在意呢,正像拜倫相信的那樣,沒有人(至少穿工裝褲的人)在乎他從哪兒來,要到哪兒去,會在這兒呆多久;因為無論他走南闖北,不管他從哪兒來到哪兒去,大家都明白他像只蝗蟲似的,只是靠這片國土生存。看來他一直東遊西蕩,現在已經精疲力竭,凌亂散落,只剩下一個透明的輕飄飄的空殼,毫不在意地毫無目標地隨風飄飛。
然而,他好歹也幹了一些活兒。拜倫相信,他身上不具備足夠的能力讓他精明地偷懶耍滑或者想要偷懶耍滑,因為一個人真還得具有過人的本事才裝病裝得在行;幹任何事情都一樣,甚至包括偷盜和謀殺在內,要幹好都得有些本事。他得看準某個特定的目標,想方設法地為實現目標而努力。拜倫認為布朗不是這種人。他們聽說了,他第一個週末晚上就下賭場擲骰子,一下子就輸掉了整整一個星期的工錢。拜倫對穆尼說:“真奇怪。我以為他別的不行,擲骰子該有一手。”
“他?”穆尼說,“他連鏟木屑這樣輕鬆的活兒都不行,你咋會認為他幹壞事會不錯呢?他使鐵鍬都笨手笨腳,擲骰子那玩意兒他能糊弄過別人?”接著他又說:“噢,他幹事不比別人強,我看不會有誰替他難過,因為他至少在什麼事也不幹這一點上比克里斯默斯強些。”
“當然囉,”拜倫說,“我看對懶人來說,規規矩矩是世界上最容易辦的事。”
“我看他要學壞也挺快的,”穆尼說,“只要有人教,一教就成。”
“是呀,遲早他會找上那樣一個人的,”拜倫說。他倆不約而同地轉過頭,瞧了木屑堆一眼。布朗和克里斯默斯正在那兒幹活;一個人不緊不慢地想自己的心事,惡狠狠地揮動鐵鍬,另一個人手臂高高舉起,輕飄飄地放下,就算走過場也做得不像,連自己都騙不過去。
“我想是的,”穆尼說,“但就算我想學壞,也絕不跟他攪在一塊兒。”
同克里斯默斯一樣,布朗來幹活時穿的是上街的一身衣服。不同的是,他很久都沒換他的裝束了。“說不定哪個星期六晚上他會在賭場贏幾個錢,夠買套新衣服,還能剩五毛錢的鋼鏰兒可以在口袋裡叮噹響一陣,”穆尼說,“而後的星期一早上,咱們便不會再見到他了。”然而,布朗卻繼續穿著那套到傑弗生鎮時就在身上的工作服來幹活。週末他要麼把一星期的工錢全輸光,要麼贏幾個小錢,無論見到誰都照樣傻乎乎地笑著大聲招呼,對那些很可能在定期詐騙他的人也嘻嘻哈哈,笑笑鬧鬧。終於有一天,大家聽說他贏了六十塊錢。於是有人說:“好啦,這是咱們最後一次見到他了。”
“我看不一定,”穆尼答道,“六十塊這個數目不對。要說是十塊或者五百塊,那也許你說對了,但六十塊還不至於。現在他只會覺得自己在這兒站住腳了,總算每星期拿到的錢跟他的身價差不多。”星期一他果然來上班了,還是穿那身工作服。人們看見他和克里斯默斯一起站在木屑堆旁。自布朗來幹活的那天起,人們就注意到他倆站在那兒:克里斯默斯慢吞吞地用力把鐵鍬插入木屑,像在剁一條埋在裡面的蛇(穆尼說“也許是在剁人”);布朗則靠著鐵鍬,顯然在講故事或趣聞給克里斯默斯聽,因為布朗很快便笑起來,縱聲大笑,笑得前仰後合,而他身旁那個夥計卻一聲不吭,仍在粗暴地不停幹活。然後布朗又動手幹,以克里斯默斯的速度揮動鐵鍬,但一鏟不如一鏟,直到最後揮起鐵鍬連木屑都沒沾上。接著他又靠上鐵鍬站著,顯然在繼續講剛才還未講完的故事,而對方卻彷彿壓根兒沒聽見他的聲音。彷彿講話人遠在一英里之外,或者在講著一種那人不懂的語言,拜倫想道。有時星期六晚上,人們會看見他倆一起呆在城裡:克里斯默斯一身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