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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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就難於這樣長期地糾纏著哲學家們了。准此,人們就只有假定,當這一正確的思想一開始進入反省思維而尋求一個表示的時候,就已走入本末倒置的,自己也不理解的一些形式和問題中去了。事實也是如此,至少,我的意見認為是如此。並且,人們對於這問題的最內在的意義既不知如何求得一個簡潔的表示,我就把它確定為這樣一個問題:這個直觀的世界,除了它是我的表象外,還是什麼呢?這世界,我僅僅是一次而且是當作表象意識著的世界,是不是和我的身體一樣,我對於它有著一面是表象,一面又是意志的雙重意識呢?關於這個問題更清楚的說明和肯定,將是本書第二篇的內容,而由此推演出的結論則將佔有本書其餘的篇幅。
§6
現在在第一篇內,我們還只是把一切作為表象,作為對於主體的客體來考察。並且,和其他一切真實客體一樣,我們也只從認識的可能性這一面來看自己的身體,它是每人對世界進行直觀的出發點。從這方面看,自己的身體對於我們也僅是一個表象。固然,每人的意識都要反對這種說法;在將其他一切客體說成僅是表象時,人們已經有反感,如果說'他們'自己的身體也僅是一個表象,那就更要反對了。人們所以要反對,是由於“自在之物”,當它顯現為自己的身體時,是每人直接了知的;而當它客體化於直觀的其他物件中時,卻是間接了知的。不過,我們這探討的過程使得對於本質上共同存在著的東西,作出這樣的抽象,這樣的片面看法,這樣強制的拆散,確有必要。因此,人們就只好以一種期望暫時抑制這裡所說的反感而安定下來,也就是期望下續的考察就會補足這目前的片面性而使我們完整地認識到世界的本質。
就這裡說,身體對於我們是直接的客體,也就是這樣一種表53象:由於這表象自身連同它直接認識到的變化是走在因果律的運用之前的,從而得以對因果律的運用提供最初的張本,它就成為主體在認識時的出發點了。如前所說,物質的全部本質是在它的作用中。作用的效果及原因又只是對悟性而言的,悟性也就是原因。效果在主體方面的“對應物”,而並不是別的什麼。但是,悟性如果沒有另外一種它所從出發的東西,就決不能應用。這樣一種東西就是單純的官能感覺,就是對於身體變化直接的意識;身體也是藉此成為直接客體的。准此,我們發現認識直觀世界的可能性是在乎兩個條件:第一個條件,如果我們從客體方面來表述,就是物體互相作用的可能,互相引出變化的可能;要是沒有這種一切物體共同的屬性,即令以動物身體的感性為中介,還是不可能有直觀。如果我們從主體方面來表述這第一條件,那麼,我們說:使直觀成為可能的首先就是悟性,因為因果律、效果和原因的可能性都只是從悟性產生的,也只對悟性有效;所以直觀世界也只是由於悟性,對於悟性而存在的。可是第二個條件就是動物性身體的感性,也就是某些物體直接成為主體的客體那一屬性。那些單純的變化,那些由感覺器官透過特別適應於感官的外來影響所感受的變化,就這些影響既不激起痛苦,又不激起快感,對於意志沒有任何直接的意義而仍被感知,也就是隻對認識而存在說,固然已經要稱為表象,並且我也是就這種意義說身體是直接認識的,是直接客體;然而,客體這一概念在這裡還不是按其本來意義來體會的,因為由於身體的這種直接認識既走在悟性的應用之前,又是單純的官能感覺,所以身體本身還不得算作真正的客體,而54只有對它起作用的物體才是真正的客體。這裡的理由是:對於真正的客體的任何認識,亦即對於空間中可以直觀的表象的任何認識,都只是由於,對於悟性而有的,從而就不能走在悟性的應用之前,而只能在其後。所以,身體作為真正的客體,作為空間中可以直觀的表象,如同一切其他客體一樣,就只能是間接認識的,是在身體的一部分作用於另一部分時認識的,如在眼睛看見身體,手觸著身體時,應用因果律於此等作用而後認識的。從而,我們身體的形態,不是由普通的肉體感覺就可了知的,卻只能透過認識,只能在表象中,也就是在頭腦中,自己的身體才顯現為'在空間' 展開的,肢體分明的,有機的'體'。一個先天盲人就只能逐漸逐漸地、透過觸覺所提供的張本,才能獲得這樣的表象。盲人而沒有兩手將永不能知道自己的體形,最多隻能從作用於他的其他物體逐漸逐漸地推斷和構成自己的體形。因此,在我們稱身體為直接客體時,就應該在這種限制下來體會。
在別的方面,則仍依前所說,一切動物性的身體都是直接客體,也即是主體,認識一切而正因此決不被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