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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過很多關於羅克西的事,但從來沒有去過,我錯過了羅克西。卡門對此毫無興趣,我也是,但是必須承認,當連弗蘭克都極力讚美那裡的女孩漂亮時,我的興趣被挑起來了。拉蒙每星期去三次,他跟我去過萊頓廣場之後就去羅克西,我則去帕拉迪索,伴著黑色憂鬱風格的樂曲和醜女人跳舞。現在已經太遲了,我只能從拉蒙和弗蘭克的故事中補償自己了。
門口的彪形大漢看到拉蒙想插隊的動作後,指了指後面的隊伍,要我們乖乖從後面排隊,但是我很擔心等我們排到時,他還會讓我們進去嗎?
終於,我們半個小時後排到門口時,果然被攔住了。
“你們有四個人?”
“是。”
“那很抱歉,不行。”
拉蒙想動手,不過發現可能打不過時便打消了這個念頭。我笑不出來,我想進去,如果我必須要再排五分鐘的隊,我就要像盧娜故事書裡的老虎一樣發作了。緊挨著混沌酒吧的是液體酒吧。弗蘭克記得我們坐計程車過來的時候,那外面只有五個人在等,現在那外面排起的長隊就像競技場外面的運河。操。天啊,那顆搖頭丸開始起作用了。哈坎試著說服我們打車去坦陀羅。我們沒有回答,繼續沿著華盛頓大街走著。每次經過俱樂部時,哈坎就抗議。人太多,人不夠,看起來人不多,看起來糟糕,等等。還好,弗蘭克威脅說如果我們到下一家還不進去的話,他就回去。最後終於到了一家沒人排隊的店——羅克西。
“羅克西?”
“是,朋友!在阿姆斯特丹。”
“房子很大。每個星期四都有。”
“每個星期四?”
“是,上星期我在那待了五個小時。”
“是嗎?”
“羅克西不是前一陣燒燬了嗎?”
沉默。
“哈,進來,混蛋們。”
連拉蒙都沒有說話。我們乖乖交了每人20美元的入場費,在邁阿密這不算太貴。一個壞徵兆。我們一群四個人都可以進去這也是個壞徵兆。
我們在洗手間把襯衫領子整理好,從側面看看自己的髮型,相互擊掌喊“呦!”“朋友!”然後興高采烈從大大的黑門走進主廳。裡面有九個人。包括我們自己在內。
哈坎立刻開始抱怨,拉蒙掃到坐在吧檯邊的兩個女孩,我自己走到跳舞板上,弗蘭克跺腳回身去找售票處的女孩。半個小時以後人會多一些,他回來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