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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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十分嚴重,從而決定“打垮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
對於由“整風”到“反右”,郭沫若對待毛澤東的態度,自始至終還是兩個字:
“緊跟”。
他必須如此,也只能如此!
他一開始就親耳聽了毛澤東作《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講話,並且多次在最高國務會議小組會這樣的高層次會上討論這一講話,應該說對於毛澤東的講話精神是知道得比一般人早,瞭解得比一般人深的。他當時也真是誠心誠意認為黨的工作(首先是他自己的工作)確實是存在著缺點和錯誤的,說“由於政策執行上有了偏差,發生了教條主義和公式主義的傾向,影響了科學和文藝的發展。
因此,我認為有必要由黨來闡明正確的方針政策,一以克服偏差,二以解除顧慮,這樣來促進科學和文藝的發展。”他也以滿腔的熱忱準備認真聽取人民群眾對黨整風提出的意見。在5月8日中國科學院舉行的第三次人民內部矛盾座談會上,他不但認真聽取了到會的科學家們對科學院領導作風的批評意見,還誠懇表示今後要常下到研究所裡和大家談心,從四面八方來把彼此之間存在的“牆”拆掉。
然而,當毛澤東的態度發生變化,《人民日報》吹響反擊右派分子進攻的戰鬥號角,他也就立即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反右鬥爭中去。就在他看到毛澤東寫的給黨內的指示《事情正在起變化》後,便在6月27日對《光明日報》記者發表談話,說:
現在,首先是工農群眾,其次是廣大知識分子,已經對右派分子的猖狂進攻進行了堅決的反擊。經他這麼一說,好像反擊右派分子的鬥爭完全是那些“右派”違反了民意,觸怒了人民,是自下而上地要求給予反擊。更有意思的是,他以自己的“機智”十分巧妙地回答了記者問到的關於“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問題。他說:
“無罪者的言者無罪,有罪者的言者還是有罪的”。一個人的話,如果動搖了國家的根本,還是無罪,那樣還有什麼國家法紀可言呢?……如果是株毒草,它有冒頭生長的自由,我們也有拔除的自由和責任。
郭沫若在這裡顯然是似是而非的詭辯。究竟什麼是有罪,什麼是無罪,應該有一定標準。這個標準,從大的方面說,就是國家的憲法;這是不能由誰從自己的角度隨意加以改變和解釋的。按照郭沫若的說法,誰違反了國家大法,真的“動搖了國家的根本”,那當然是有罪的。問題是,當時絕大多數“右派”並沒有觸犯憲法,也不是有意要“反黨反社會主義”,他們真心誠意響應黨和毛澤東的號召,向黨整風提意見。如果說有什麼不對,也不過是有些議論比較過火,比較偏激。現在,歷史已經證明,他們當時有許多話說得是很對的。然而,在那時反右派鬥爭中,都被看作是反黨反社會主義,一下就被劃作“有罪者”。這樣,反擊他們,批判他們的反動言行,也就成為理所當然的了。郭沫若的說法,實際上是為當時的錯誤做法作了合理合法的開脫和解釋。
郭沫若當時也儘量抽時間參加批判右派的座談會,還到會必發言(不排斥由於他當時的身份,人們都要他發言),有些發言不管是出於有意還是出於違心,現在看來都是糊塗和錯誤的。如他在說到有的作家要求多一些創作自由時,他居然說:
據我的看法,文藝界的情況,實在不是民主不夠而是集中不夠,不是自由太少而是紀律太少,不是個性不能發展,而是在社會主義文化建設中發展個性的統一意志沒有很好地建立起來,……這些話,如果不是違心,就是他因為身份地位的不同而感受不同,或者就是他官僚主義不瞭解實情。其實,他不應該不知道,自建國以來,到那時為止,文藝界接連不斷開展思想批判運動,已經讓一些文藝工作者感到無所適從,進行創作不能不小心謹慎。這種情況,到底是自由多了還是自由少了,是民主不夠還是集中不夠,不是十分清楚的事嗎?
反對“右派分子”的鬥爭,給我們留下的教訓是深刻的,沉重的。
由於不恰當地估計了當時的形勢,由於對兩類不同性質矛盾的錯誤分析,由於“左”的思想根深蒂固,在理論上把階級鬥爭簡單化、庸俗化,在實踐上搞階級鬥爭的擴大化,所以自建國以來就表現出的偏向,不但沒有得到及時的發現、總結和克服,反而愈演愈烈。如果說由批判《紅樓夢》研究而引發的對於胡適資產階級思想的批判,並由此發展為“深挖”“胡風反革命陰謀集團”的鬥爭,主要地還是限制在知識界,批判所據的“言”總還算有文字為底本,反對“右派”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