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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旦有帥哥,哪怕是拖兒帶女的中年帥哥,只要在我雷達範圍內出現,我必毫不客氣用我情色的眼神從頭到腳撫摸他,寸甲不留。
但是周林林說得對,我是個有色心沒色膽的人。到現在為止,我還是個CN。
要命的是,我還是個奔三的剩女。
然後某一天,我醒來,發現我裸露地躺在某張陌生的大床上。床上有一朵血染的梅花。
畫出這朵梅花的那位,
據說結婚了。
周林林說,沒有拆不散的夫妻,只有不努力的小三。
說完這話,她被方予可關了禁閉。
但是,親愛的,我是不是要做一個小三呢?
哀莫大於心不死
這天后,我變得很乖。
每天早晨我都會在七點準時起床,去學一買冬菜包和豆漿,吃完後我會讀一個小時的德語。接下來規規矩矩地去上課。在課上我不開手機、不吃零食、也不睡覺。即便是最枯燥的思想政治課,我也聽得聚精會神。下完課,我就會去機房聽一會英語,做英語聽力題。傍晚時分,我還會去未名湖畔散散步。
我覺得日子過得甚好。
見不到方予可的人,聽不見方予可的聲音,消失在方予可的世界,我覺得甚好。
王一莫和朱莉經過這幾天的朝夕相處,膩歪得快要合成一體,我這個當了半路紅娘的人,受到極大禮遇。但凡吃飯的時間點,必邀請我去當電燈泡。
我去了一次兩次後都拒絕了。第一是王一莫很少去食堂吃飯,每次拉風地和朱莉在離學校十里開外的飯館等我。在公車裡,我容易走神錯過站。我習慣了下意識尋找那雙拉我的手,會在灑落的陽光下隱約看見一張溫柔的側臉;第二是他們同情的眼神過於明顯,好像每句跟我說的話都是有意要疏導我,尤其是朱莉,說著說著最後都會將話題引到“男人是個屁”之類的粗俗結論。殊不知,她自己天天燻死在這個屁底下還樂不可支。戀愛中的女人,智商是零。我曾經就是。
在週末的時候,王婕和阿濤總是拉著我去市面上逛。去早市買蘋果,讓我去砍價。我想他們心也太黑了,人家起早貪黑地做點小買賣,我們少買件衣服便能省下很多個蘋果的錢來,所以不看秤不砍價,支付便是,提回來後又等著它們腐爛。這惹得她們更加心慌。她們又帶我去遊山玩水。看看十渡上的瀑布,再去農家院採摘點果子,還給我喳喳地拍了很多照。照片裡的我笑得很用力,陽光打在臉上,倒顯得有些不必要的蒼白。
我想他們大可不必這麼關心我。我活得這麼充實,二十年來從未有的充實,我才沒有時間去考慮那些和我不相干的人的風月史。那人是不是快樂,有沒有留戀,指甲是不是還那麼幹淨,眼神是不是還那麼透徹,嘴巴是不是還那麼陰損,我一點也不關心。真的,我一點都不關心。
可是,為什麼我們的宿舍這麼近,我還是不曾遇見他?哪怕擦肩而過都沒有?
然後,我在那天狂風大作的午後,聽說他一個月後出國。
朱莉在風中忐忑地看著我,有些後悔把這個訊息告訴我。
北京的沙塵暴真討厭,扎得我眼睛快要疼死了。我還不敢揉它,怕眼睛裡流出來的東西太澀太苦。我只好仰天看著天上那輪透過厚厚的灰白灰白的雲發出慘白光的太陽。我心中的那個太陽,也是這副姿態。
那天晚上,我終於蹲在廁所裡,狠狠地扔了電話卡。看它在水中掙扎最後落入管道的片刻,我有了些變態的快感。
剛好第二天王一莫要回紐西蘭,晚上拉我們宿舍所有人去唱歌。我迫不及待地答應。我跟她們說,老孃今天要做麥霸,你們最好還能拉上幾枚帥哥,我要展現封山之作。
她們這幾個星期特別寵我,凡是我說的什麼,都答應。
果不其然,去錢櫃的包廂一看,裡面坐著好幾個陌生人,長得一副才俊的模樣。只是,我忽然對帥哥沒有興趣了。看著他們跟看著包廂裡的擺設一樣,實在沒趣。我想妖子要是知道我現在是這副下場,怕是要將我逐出師門,永不得歸隊了。
有個才俊提議玩骰子。處罰措施相當下流,贏家投一個數字,就要指定輸家去親那個數字代表的人的嘴。我拍著掌說好,要玩就玩刺激的,反正現在單身一人,玩得起。
背景音樂是信樂團的one night in Beijing。嘶聲力竭的聲音,嘈雜得很。我喝著啤酒,一腳踏在沙發上,將骰子罐捧抱著高空晃。骰子在罐子裡刺啦刺啦響。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