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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本來就快。我第一次穿個高跟鞋,走路一拐一拐的,而且新鞋磨腳磨得厲害。本來從北大到矽谷幾分鐘的走程,我得走一步停一停,就差脫鞋光腳丫子前進了。
小西回頭看了看我,問道:“林林,你臉色不太好,是不是不舒服啊?”
我立馬堆上笑容:“怎麼會?我平時走路就比較慢。”
方予可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的腳,嘀咕道:“窮折騰。”
我恨不得把鞋脫了甩他臉上。忍了忍之後,權衡了一下,跟小西說:“小西,這樣吧,我覺得也沒必要這麼多人去買電腦。要不我和方予可去就行了。我們這三個人買一個電腦,進人家店鋪非得說我們打劫。”
小西笑:“不會,都走到這裡了,我就陪你買了吧。”
我執著地說:“不用了,真的不用了。我跟方予可去就可以了。”
小西有點尷尬,撓了撓頭:“那好吧,那我回去看球賽了。買好了之後跟我發個簡訊。”
我點頭:“恩,一定。麻煩你了,小西。”
看著小西一個人走開,我心裡難受極了。什麼叫煮熟的鴨子都飛了?什麼叫功虧一簣?算了,總不能讓他看到我一瘸一拐的樣子。今天太失策了,穿雙草鞋都比穿高跟鞋強啊。
我嘆了一口氣,把高跟鞋一脫,跟方予可說:“我們走吧。”
方予可指了指我的腳:“這樣走啊?”
我怒了,剛才委屈的心情隨帶著一次性爆發:“這麼走怎麼了?看不慣啊?我求個涼快不行啊?丟你臉了是嗎?丟臉你就回去。本來今天設想得都挺美的,怎麼老天爺這麼喜歡折騰我呢?”說著說著,我眼睛開始發酸。
方予可有點不知所措,他沒料到我這次爆發得這麼徹底:“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光腳走路不舒服,萬一劃破腳了還得打個破傷風什麼的。”
“你怎麼淨咒我呢?那怎麼辦啊?你揹我啊?你以為拍電視劇呢?你以為你是哪家貴公子啊?再說了我也不是什麼灰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