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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從一雙鞋就能辨別出那人的身份。
如果他的鞋底已經磨薄,那肯定是因為走了很遠的路,明明急匆匆地趕進城內,卻突然放慢了速度,在城中一圈圈地轉,若無其事地檢視四周的情形,不願意去酒店裡吃飯,只在角落裡嚼一些乾糧,更不會找地方投宿,身上還有一股特有的腥羶味兒,那麼這樣的人就會引起乞丐的注意,因為這個人是他要找的朵甘思的信使。
然後乞丐像跗骨之蛆般貼上那信使,直到信使將從朵甘思的密信交給前來接頭的人手中。
乞丐的任務完成了,前來捉拿的官兵將兩個人團團圍住。
兩個人發現周圍有埋伏,知道上當,朵甘思的信使將密信放進嘴中,想要毀滅證據,那乞丐卻已經上前摘掉了信使的下頜,同時手中的利刃抵上信使的胸膛。
如果沒來得及從信使口中奪密信,那麼乞丐會毫不猶豫地開膛破肚,將證據拿在手中,因為這信函上面的字,一旦溼潤就會化開,再也無法辨認。
乞丐只有這一次找到證據的機會,他必須把握住。
現在只要將兩個人壓入大牢審問,就能找到更多的線索,運氣好的話,直接抓到大周通敵朵甘思的官員。
兵部尚書洪傳庭和宋成暄走了過來。
順利抓到了人,算是沒有白費功夫。
洪傳庭道:“京中有人與朵甘思的探子來往,非同小可,我會立即寫文書報朝廷,這些人先押入刑部大牢,等有了確實證據再另行提醒旁人。”
“恭喜大人。”方才退到一旁的乞丐忽然開口。
這是個女子的聲音。
洪傳庭不禁驚訝,一個女子怎麼能有這樣的能耐。
“大人,我能確定這是錯納土司的派來的信使,錯納與大周的官員有來往。”
洪傳庭皺起眉頭:“你是誰?”
那女子抬起頭,露出滿是傷痕的臉:“我曾是廣平侯夫人崔氏,如今……我大約能算得上是一隻鬼。
大人可以讓所有與這案子有關的人,來大牢裡看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