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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她依稀能看出來,是那隻抓傷他的流浪狗。
他殺了那條狗,他解剖了那條狗。
他不敢抬頭了,無措地解釋:“那隻狗差點抓傷了你,我想忍,可是忍不住。”
他是病人,他心裡扭曲,他仇恨所有傷害她、或者意圖傷害她的一切生物,他骨子裡有一股殘暴的血液,他快要壓制不住破體而出的毀滅欲。
這麼多年偽裝,終究還是沒能逃過,他體內的那隻魔。
“時瑾。”
她要走向他,他猛然後退,驚慌失措地抬了一下眉眼,立馬又藏起來:“別過來笙笙,我身上都是血。”
別過來。
她喜歡翩翩君子,他怕嚇到她。
姜九笙走過去把水關了,浴室裡一下子突然安靜,血腥味似乎更濃了,撲面而來的氣味讓她胃裡不舒服,她揉了揉肚子。
寶寶,要乖。
把那股反胃的感覺壓下去,她朝時瑾走近,她近一步,時瑾就退一步,她便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子。
時瑾不再動了,卻也不看她。
她伸手,用手指擦了擦他臉上沾到的血:“沒關係,現在我也沾到了。”
怎麼會怕呢?
從她愛上這個人起,就做好了粉身碎骨的準備,她敢要他,就不怕地獄黃泉,怎麼都要跟他一起走的。
她這一生,算不上慈悲為懷,但也活得磊落,也就只有這一個人,能讓她不問對錯,不辨是非,不管善惡,只一味偏袒。
時瑾還是低著頭,手背在身後,他摘了沾滿了鮮血的手套,去遮住她的眼睛,顫抖著聲音輕哄:“別看了。”
姜九笙推開他的手:“我不怕。”
他用力捂著她的眼睛:“別看。”
她仰起頭,把他的手拉下來,唇覆上去,親他微微涼的掌心:“時瑾。”
時瑾不看她,長長的睫毛把眼底所有浮動都遮住。
“時瑾。”
“時瑾。”
她耐心地一聲一聲喊他的名字,小心翼翼的溫柔。
時瑾還是抬起了眸,瞳孔裡猩紅未褪,一片灼灼的光,熱得滾燙,慌亂又惶恐,亮如星辰。
這樣的他,依舊美得驚心動魄。
姜九笙踮起腳,在他左邊眼睛上親了一下,右邊又親一下,親完淺淺笑了:“你怕什麼呢?我被鬼迷了心竅,就算是地獄,都敢去的。”
咣——
手術刀落在地上,他捧著她的臉,重重吻下去。
還不夠,他想要更多,想把她吞下去,狠狠地佔為己有,手繞道她後背,將她的裙襬撕裂。
白色的衣服扔在地上,瞬間被血水染紅,他把她按在了冰涼的牆上,發了狠地吻她、咬她,掌心帶著輕顫,從她光滑的後背撫到她的腰,鑽進下衣裡。
她軟綿無力地叫了一聲他的名字,抬起眸光,搖搖頭,然後握住他那隻放肆的手,帶著放到她隆起的小腹上。
這裡面有他的骨血。
瀕臨失控的時瑾清醒了,把她抱進懷裡,低頭窩在她肩上:“笙笙,”他喘著,央求,“幫我。”
姜九笙歪了歪頭,在他唇上親了一下,環在他腰上的手挪到皮帶的金屬扣上。
啪嗒。
她解了他的衣服,笑了笑,手往下去。
時瑾喘得急,低沉的嗓音沙啞,眼睛紅得厲害:“笙笙。”
“嗯。”
“你要愛我久一點。”他用力握住她那隻手,“到我死好不好?”
薄涼無情的人,一旦動情,就要把命搭進去,如果她不愛他了,他便要死了,一定會死的。
姜九笙在他喉結上親吻:“到我死。”
她不愛承諾,因為未知太多,永遠太遠,可是,她現在想許給他最重的諾,即便白髮蒼蒼,即便黃土白骨,她愛他,如故。
時瑾伏在她肩上,看著那一地血肉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區裡的垂柳抽了新芽,告別了親友,姜九笙陪時瑾遠赴國外。
是時瑾提議的,去試試,國外有個很厲害的心理治療室。
到了機場,姜九笙都還在猶豫,她拿不定主意,遲疑不決,腳下越走越緩:“可以不去的。”
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樣,反而,她擔心治療會適得其反,更擔心他會吃苦頭。
時瑾牽著她往登機口走,說:“要去。”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時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