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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萬元贓款,便顯得鐵證如山,不容置喙。
更難得的是,由楚朝暉檢舉,到在薛向辦公室搜出了贓款,形成了一條完整的證據鏈,在司法和理法上,就站得住腳得多。
反之,若是換個人,換他俞定中的現任秘書唐,檢舉薛向辦公室藏有贓款,只怕眾人第一反應便是栽贓陷害!
是以,先抓楚朝暉,再攻薛向,絕對是妙不可言之策!
細來,這點曲折,薛向很快就想通了。目前,他不能確定楚朝暉是招了,迫不得已,指控了自己,還是俞定中“假傳聖旨”。
在薛向看來,第二種情況的可能性遠遠大於前者。因為只要楚朝暉腦子沒壞,就知道招供的後果,或者指認他薛向的後果。
先不談楚朝暉受賄,是真受賄,還是如同他薛某人一般,被栽贓後,拿個正著。即便是他楚朝暉真受了賄,只要薛向無恙,即便是以後不再用他,也會全他一個體面,到底賓主也是賓主一場。薛向相信楚朝暉定能想通此點。
更何況,楚朝暉即便是受了俞定中的威逼利誘,介或是真存了待罪立功的心思,他也該知道即便是攀扯下薛向後,自己無罪而出,薛向背後的勢力也饒不過他。畢竟楚朝暉縱是還不知道薛向出自哪家高門,那日韓東臨、孫央求薛向給他們調動工作,薛向隨口便報出了吳中、南疆任二人選,當時,楚朝暉是在場的!
只要不是腦子缺弦,就該知道薛向口出豪言,背後有多大的能量。
是以,不管是從哪方面講,楚朝暉檢舉他薛某人的可能無限趨近於零,唯一的可能,便是吃不過拷打,屈打成招。
總之,這一切都是疑點,一時間,薛向資源有限,也不可能猜個通透。更何況,此時,研究楚朝暉的情況,絕非當務之急,當務之急是反擊、脫罪!
當然,最好是反擊與脫罪並舉!
思路已定,薛向自然開始思忖起具體的辦法。可辦法到底何來,卻不是眨眼就能思忖清楚的,畢竟他是眾目睽睽之下,被抓了人髒俱獲的。
要想翻案,何其難也,似乎唯一的辦法就是證明那些錢不是自己的,而要想證明那些錢不是自己的,辦法有二,一者,誰站出來承認,那錢是他的;二者,抓住栽贓者,也就是那位親自把錢放進他薛某人辦公室的人。
前種辦法,幾乎可以直接掠過,因為這個法子腦殘得厲害。要知道時下,蕭山縣壓根兒就不可能存在正常情況下的萬元戶,而出來頂缸者是普通老百姓,沒人信,若是官員,豈非就是在頭上寫白了倆字“貪官”,想必即便是義氣如廖國友之輩,亦不會為薛向頂這個缸。
後種辦法似乎可行,因為薛向幾乎就能肯定栽贓者出自何處!來也巧,那十摞錢出自何處,薛向竟然知道!
答案其實很簡單,蕭山縣財政局!
因為時下,蕭山縣除了銀行,也就五金廠和財政局能拿出這整沓整沓的一千大團結!而且更讓薛向確信無疑鈔票出自財政局的是,那每一沓錢鈔的封條,白皮黑底,眼熟至極。似乎正是出自五金廠從銀行提出、直接繳納到縣財政局的稅款!驗收時,毛有財還親自請了薛向前去視察!
當然,或許你會,錢是五金廠提的,那五金廠會不會存在這種整沓大團結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薛老三在五金廠實行財務改革後,財務處,也就是五金廠基本不會存留大量現金,上至員工發工資,下至交付貨款,直接由建行撥付。
是以,這錢鈔只可能出自縣財政局!
可財政局的誰會做這事兒呢,毛有財?薛向腦海裡第一個跳出了這個人,可是很快又否決了。
誠然,毛有財曾經和他薛向有過節,也最方便接觸這些現金,或者這些現金壓根兒就直接處在毛有財的掌控之內,他是最有作案條件的。
不過,薛向卻認定決不可能是他。首先,他清楚毛有財的脾性,或許毛有財毛病一大堆,比如兇狠,霸道,吝嗇等等等等,可有一點,薛向能肯定,這是個講義氣的人!而他薛某人和毛有財早先的那些不愉快,早在這近一年的工作合作中煙消雲散,薛向甚至能感覺到毛有財對自己的好感,欽佩,這樣的人怎會朝他下手?
況且,現下,他二人合作愉快,已有點君視臣如手足,臣視君如腹心的味道,毛有財失心瘋了,才會幫俞定中算計他薛某人。更不提,他薛向背後還站著衛齊名,這位毛有財的老大哥!
所以,薛向很快就排除了毛有財!
可不是毛有財,又會是何人呢?毛有財的性子,薛向很清楚,這傢伙視錢如命,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