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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些市民。然後又根據其他媒體的報道以及各報的評論文章,結合他在房山採訪的實際情況,綜合寫出了一篇重磅報道:《房山禁酒令半年省出芑幻○萬,數字從何雨來?》
張雷在報道里不僅追問了“藍蛾》萬”這個數字的來路,還言辭犀利地批評房山有關部門拒絕接受媒體採訪,認為所謂的“禁酒令”有行政形式主義的嫌疑,所謂的“成果”也是來自於某種“虛構”0張雷在報道里呼籲,房山市有關部門應該立即公開公佈2榔年全年的行政抽待費資訊,還公眾一個知情權和監督權。
這倒也罷了。更要命的是,在報道的最後,張雷還提到了《東山日報》評論員因為一篇批評文章而遭遇房山市委“質問”和壓力而不得不暫時休假,隱晦地提到了當前的輿論監督環境還不理想云云。』東山財經日報》的這篇重磅新聞,在省內媒體囹引起了強烈反響,旋即被各大入口網站轉載。
宋迎春是在第二天早上q點多讀到這篇報道的,當時他怒不可遏地從辦公宮裡衝下樓去,將報紙拌在了市委副秘書長、市委辦主任皇甫剛的辦公桌上,咆哮著:“怎麼會讓這篇報道出來,是誰給記者提供材料的7給我…好好查「”
』東山財經日報》是專業類都市報,宋迎春惹不起省委黨報,但對於這家報紙的“故意挑釁”他卻覺得無法忍受。見報的當天,房山市委就給《東山財經日報》社發去了要求當事記者張雷接受質詢的公函。
見《東山財經日報》不予理會,宋迎春惱羞成怒,利用市委書記的威權起用了司法公器。之後的一個星期裡,房山市公安局的辦案民警不斷聯絡《東山財經日報》社,身為警務督察室正副主任的潘春生、張瑋兩次直接到報社總編室要人,語氣強硬,要求報社方面安排記者張雷來房山接受警方的詢問。
報社方面一看事情有些不妙,就暗暗給記者張雷放了假,讓張雷在家休息。
張雷沒有料到自己一時衝動之下,竟然捅了馬蜂窩。出於自身安全的擔憂,他的行蹤開始飄忽起來,白天在外遊蕩,晚上12點之前,他絕對不敢回家。他只能偷偷地回家,每次到家門口時,先躲在暗處,家人檢視確認安全後他才敢閃進屋子裡。
然而接下來的日子,房山公安局的辦案民警不斷給張雷打電話、發簡訊:“你不要把事情想得太簡單,請你老老實實到房山公安局來接受調查”“你迴避不了的,我們一定要找到你”“你報道的事情很嚴重,我們不想找你,這是領導交辦下來的工作。”張雷打電話請求,能否用書面材料回答警方的詢問,遭到了拒絕。
1月11日,房山公安局警務督察室主任潘春生再次帶人來到《東山財經日報》社,找上了分管副總編王希綸,要求報社趕緊通知張雷接受警方質詢,而這一次,房山市公安局的辦案民警帶去了合法的“要求公民接受調查書”上面赫然簽署著現任房山市公安局黃秋生的大名,並蓋有房山市公安局的公章。
“記者的新聞報道是職務行為,報社應該保護記者的人身安全,不能隨便讓格者去接受調查,有什麼情況應由組織出面。”王希綸掃了一眼房山市警方帶來的“協助調查書”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涼…氣。
他從業十幾年來,還從未遇到過這種事情,被輿論監督的地方政權竟然動用司法公器力量來向一個報社施加壓力,試圖“懲罰”一個記者。
“如果僅僅因為報道本身,相關部門無權、無理由傳喚記者接受調查。既然如此大張旗鼓地堅持要傳喚記者,就應該說明理由並拿出記者違紀違規的具體證據來。”王希綸又道。
潘春生撇了撇嘴笑道“王總,我們是執法人員,該是的程式是會是的,這個你們放心……咱們開啟天窗說亮話吧,張雷的報道嚴重汙衊了我市黨政班子的形象,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躲避是沒有用的,還是早一天讓張雷站出來接受警方的調查,我們是警務人員,一切依法辦事,還能吃了他不成?你們這種態度本身就有問題!”“搔們必須要保護記者的人身安全……”王希綸見對方的態度強硬,心裡也怪火起來。
潘春生冷冷一下,也沒有再跟王希綸理論,拂袖而去。不過,房山市公安局戲人離開報社後卻找上了報社的主管部門,東山省財經出版集團,指責報社袒護記者、不配合正常司法調查,集團領導責令報社妥善處理該事件,要求報社迅速與房山市委和房山市公安局正面交涉。
1月22日上午,東山財經日報社總編室和房山市公安局局長兼黨委書記黃秋生通電話,黃秋生在電話中顯得十分忪火不願多談。當天下午,報社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