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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知道還會有這樣的環節。他還問我在已經知道要一塊去開房的前我是一個顧家的女人,我也很愛我老公,所以我當然是不同意的。他說既然我不同意,那他就再換一個。可我知道假如發生這樣的情況,那肯定還是會有其他會員點我。他比較好說話,其他會員可就不一定了。反正看到有些佳麗當眾做著那些骯髒的事,我是既害怕又覺得噁心,所以我就祈求他帶我離開薔薇會所。我還向他保證,說就算我只是代替小蓮來走秀,但事後小蓮會陪他過夜,只是有可能不是今晚。”
停頓之後,丁潔繼續道:“我的誠意打動了他,所以選妃活動結束以後,他就帶我離開了薔薇會所。因為他是小蓮的熟客,他有小蓮的聯絡方式,所以送我到人多的地方以後,他就讓我下車了。之後我打電話給小蓮,質問她為什麼要這樣坑我,他說她被她老公看得很緊,沒辦法去參加走秀。但因為已經答應要去走秀,所以只好找身材和她差不多的我當替身了。因為她老公欠了一屁股債的緣故,小蓮的想法和沒有結婚之前已經有著天壤之別,所以她還說我很傻,居然放過這麼好賺錢的機會。我就和她明說了,我是絕對不可能做出出賣身體的事來。老公,這就是我第一次去薔薇會所走秀的經歷,也是唯一的一次。”
你穿什麼樣的服裝?”
就是平時的服裝啊,“丁潔道,“薔薇會所對服裝沒有硬性規定,所以佳麗們想穿什麼樣的服裝都可以。比如可以穿很保守的,也可以穿很開放的。我那時候以為是很正規的商業走秀,所以我當然是穿很保守的服裝了。但我知道不管我穿得有多保守,畢竟我真的有在臺上走過秀,所以我真的很對不起老公你。反正每次想起我在臺上走著,那麼多的男人一直盯著我,我心裡就特別愧疚。老公,對不起,是我太單純了,我不應該輕信小蓮的話。”
那我問你,那張梅花是怎麼回事?難道真的是你在街上撿來的?”
當然不是,那是小蓮給我的,“丁潔道,“那天下午我和林宇南分開以後,我是打算早點回家,畢竟那天是我們結婚五週年的紀念日,意義非同凡響。可在我準備回家的時候,小蓮突然打電話給我。她說有一樣東西必須先放在我這邊,還說過一段時間會再跟我要。我問她是什麼東西,她說是對她來說非常重要的東西。她還說了,要是被她老公發現了,那她很有可能要損失十萬元左右。聽到這裡,我就毫不猶豫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