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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皇上,小女本是白水村村長之女,民女父親一直奉公守法,帶領村民開採礦石。兩年前,父親與幾個村民偶然開採出金子,經過確認,那是一座金礦,父親當時便上報了當地上屬縣衙,而縣衙也馬上派了人前來確認。兩日後,我們村等來了朝廷的大員杜宰相,原本以為他是來為這金礦辦理的事而來,可他確私下要求我父親助他私佔金礦,我父雖為礦工,可也曾讀過幾年書,更是知法守法,誓死不從,那杜大人便氣憤的走了。當晚,便有上百士兵進了我白水村屠殺村民。民女所言句句屬實還請皇上為我白水村上百村民做主。”說著便跪了下來,恭恭敬敬的向皇上磕頭道。
“不,不,不,皇上,您別相信她,她本是宜春院的花魁,怎會是白水村的人呢?皇上……。”
“那晚既是屠村,你又何以倖免,還有你又是不是宜春院花魁?”
“回皇上,民女現在確實是宜春院的花魁,但小女所說的話句句屬實,還請皇上慢慢聽民女道來。那日,杜大人氣憤的走後,我父便知事情不會這麼輕易就解決,自知自己難過此關,隨後便親自手書血書交於民女,並將民女即刻送往鄰縣親戚家。因此民女有幸躲過了一劫,而第二天,臣女就聽到了白水村被屠村的噩耗,這也是超出我父想象的,原本我父只以為會死民女一家,不想死的確是全村的人,連那些小孩都不曾倖免。皇上,這便是當日我父親自寫的血書,還請皇上過目。”說著她便從懷中掏出了一塊白布,而那上面也確實是鮮紅的字。
有一太監接過她手中的布,遞給了皇上。皇上看後眉頭緊皺著,有著憤怒也有著一絲哀傷。
“你先請起,你既是村長之女,有幸逃脫後大可在你親戚家生活,又怎會淪落風塵了呢?”皇帝看著下面那清麗的女子,疑惑道。
第二十一章 宰相被罷
聽罷,白夢歌起身,聲音平淡道:“回皇上,民女雖為女子,但也識得幾字,知道些道理,民女全村死得如此冤枉,民女怎可偷安度日。”此話說的雖平靜,但是誰也無法體會這女子曾經經歷的是怎樣的傷痛。
“當初,民女在鄰村僅停留了一日,之後便獨自前往縣衙告狀。那縣令原是我父親的好友,聽得我的講述和看了我父的親筆血書後,當即便寫了奏摺要上報朝廷。可誰曾想,奏摺還未送出府衙,便有一隊禁衛軍衝入,以莫須有的罪名將縣令抓走,而且抄了他的家。當時民女也被誤認為是縣令府上之人一同被關入大牢。兩日後,縣令以私藏官銀罪被斬首。民女原以為此次在劫難逃,但幸運的是,除了縣令一家,府上其餘的人均被判流放。在流放途中,民女曾不止一次嘗試逃跑,但都失敗了。直至最後一次,民女在逃跑途中幸得一少俠所救,才得以逃出。從那之後,民女便跟著那少俠一路來到都城,途中的兩個月,民女也向少俠學習了一些防身的功夫。原以為我的報仇會被擱置,因為我原想學武后親自殺了杜尚名。但在一次姻緣巧合下,民女親眼看見杜尚名進了宜春院,從那之後,民女便時常出現在宜春院附近觀察。終於民女發現杜尚名每個月必定會去宜春院五次,且每次呆的時間都很長。因此民女想方設法的混進了宜春院。當然,這時我也與那少俠斷了聯絡,因為我不想讓他知道我進了宜春院。”說到這裡,白夢歌的聲音明顯有了哽咽,眼中也泛著點點淚光。抹了下眼睛,深吸了一口氣繼續道:“但事情比我想象的難。原先民女也不想出賣自己的*,僅是在宜春院當一名藝妓。由於民女長得還可以,曲也彈的不錯,還是很受歡迎的。但不久我便知道了作為一個藝妓,我是很難接近杜尚名的。哪怕是我親眼看著他從我面前經過也沒有機會殺了他。後來,我發現除了媽媽,最有可能接近杜尚名的便是花魁,百花。所以我又一次找到了媽媽,跟他提出了我要當花魁的想法,但是出乎我意外的是,媽媽當時變一口拒絕了,說僅憑一張臉是當不了花魁的,我差的還很遠。我當時很失望也很無助。在復仇心的驅使下,我終於做了這輩子我最愧疚的一件事,那就是殺了百花。這是我第一次殺人,但我並不後悔。百花死後,媽媽沒辦法,終於勉強答應了我的要求。那段時間,媽媽明裡暗裡的試探了我很多次,但我一直以來都小心應對著。她終究是懷疑百花的死與我有關的,但又找不到任何證據。在三天後,她把我帶到了後院的另一座院子裡,在那裡我看到了另外十個女子。她們就是現在的十大金釵。而也是在這一個院子裡,我們不分晝夜的在學習媽媽要我們學的東西。半年後,我們終於有了第一次出場的機會,那一晚我充滿了期待,也做足了準備。因為媽媽告訴我們今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