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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站得直直的,好像被扣押的人不是她,渾身散發出令人自卑典雅的貴氣。
這就是名媛精神,縱容是入了獄,也不允許自己蓬頭垢面見人,她們從小就受過教育,就算是死,也要體體面面的。
她衝法官鞠躬,笑容體面。
若不說她歹毒的心思和行為,九九真的挺佩服她的修養的,她可以對謾罵充耳不聞,可以忍辱負重,可以低眉順眼,可以對別人的冷嘲諷臉置之不理,做到真正的心如止水,令人敬佩。
也許她也是沒錯的,她從上海跋山涉水逃到香港,認識了個心儀的男人,本來一家和樂融融。
可惜天意弄人,她老公跟蕭二伯伯合作開發樓盤,是蕭二伯伯太貪心,心術不正妄想發大財,建了個海水樓,想欺騙港民,事情爆發出來後,蕭二伯伯逃之夭夭,讓她老公負債累累,最後用自己的生命償還債務。
蕭家對不起她的老公,她恨蕭家,恨老太太都是正常的,要不是老太太把蕭二伯伯慣壞了,怎麼敢這麼膽大包天,以為有錢就可以隻手遮天,做這些犯法的事情。
法官看了她一眼,考慮到她年紀大了,允許她坐在椅子上。
被告方框裡。
杜心毓搖了搖頭,表示不用了。
既如此,法官也沒有說什麼了,咳了咳兩聲,表示案件可以開始了。
林律師起身對法官鞠躬,面色嚴肅,將狀紙遞到法官眼前,轉過身,想將整個事件講訴給聽審團評判。
他微微張開嘴巴。
就在這個時候,一抹平靜的聲音打斷他。
“我認罪。”被告席上傳來杜心毓的聲音,聲音悅耳得就像陳年佳釀,蕩著令人心醉的沙啞美。
“我認罪,1989年5月14號,蕭亦婁先生與易珈嘉女士並沒有離開廣州,是我抓走了他們,為了謀奪他們的財產,我將蕭亦婁先生活活打死了,屍體泡在浴缸中,達到腹部積水的效果,後又逼迫易珈嘉女士籤遺囑,常時間虐待她,讓她寫遺囑,她不寫,就不給她飯吃,關在地窖裡,每天用冷水潑她,我認罪。”
“1989年8月22號,蕭九九打贏官司,得到蕭亦婁先生百分之七十的遺產,我不甘心,所以我便抓走了她,將她軟禁,要她簽下過繼檔案,遠赴法國,終身不得回香港,我認罪。”
“1995年12月13號……”她說到這裡,停頓了下,眼珠黑暗,看向原告席上的九九,眼神深處似帶著祈求,“我開了三槍,一槍打死了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