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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讀了七年,而普通人呢?

這一輩子需要讀多少年的書?

五歲上小學,差不多六年的時間,還有後面的中學,差不多也六年,再是上大學。

就算上了大學,還是分不同的專業興趣,哪裡像巫師這麼隨便,總共就分了那麼幾個科,學了好了不好的,都能畢業。

女巫畢業大部分成了家庭主婦,上學時候學到的咒語,大概最後也就是那些做家務的咒語還記得清楚。

男巫不是進了魔法部,做了傲羅或者官員之類的,要不就是去了聖芒戈做個救死扶傷的醫生,當然了還有一些零碎的像是店員之類的職業。

大部分人都過著要富不富的日子,因為孩子不多,日子還好過。

反倒那些真正有錢的人,都是比較有頭腦,和麻瓜做生意的。

十二月三十一號,是湯姆十二週歲的生日,麥克這天特別的忙碌,十二歲已經不小了,又是在新區的第一個生日,怎麼能不重視。

麥克給不少人發了請柬,就連湯姆上學的那個教授鄧布利多都發了。

“湯姆你邀請了幾個朋友過來?”麥克忙裡偷閒的來問問自家兒子。

“沒有太熟的,就邀請了馬爾福和其他幾個人。”湯姆表示,雖然他是在蛇院沒錯,可是那些眼睛長頭頂上的傲嬌們,他才不伺候呢。

“那好吧,我就把招待馬爾福他們的任務交給你了。”麥克點點頭,朋友在精不在多,交幾個順眼的就夠了,又不是拉幫結派,要這麼多人做什麼。

湯姆在那個不好結局的世界裡,就是太刻意的去拉幫結派,最後成了大反派了吧。

“哦。”湯姆沒多少興趣的回應,要是可以,他一個都不想叫來,煩人。

“今天你可是主角,記得穿你的新袍子。”麥克充滿了惡意說道,畢竟在外面的世界,就沒見過這麼復古的裝扮,再留個長髮,掛上大金鍊子,那畫面太過喜感。

“我一點也不喜歡穿裙子……”湯姆有些不高興的說道,那是因為麥克上次看到他穿長袍的禮服,不小心脫口而出,這裙子有點醜。

湯姆能高興的起來才叫怪了,特別是後來自己照鏡子,每次看都覺得,很像是麥克所說的裙子,即便裡面還有條長褲,可是……

作為一個男子漢,穿裙子是個什麼鬼!

“這不是入鄉隨俗嘛,大家都這麼穿,也就不奇怪了。”麥克安慰自家兒子說道。

“那爸爸怎麼不穿?”湯姆酷酷的掃了自家老爸一眼,直接問道。

“哎,爸爸過不去心裡那個坎。”麥克堅定的拒絕巫師袍子,哪怕那袍子裝點的再華麗,他也不喜歡穿著盪來盪去的衣服,總感覺自己一不小心就會踩個狗吃/屎。

“那我也不穿,我覺得我西服很好看。”湯姆黑著臉說道,很想指著老爸說,你都不穿,還想看戲似的看他穿?果然彈唧唧的仇不能隨便原諒!

“好吧,不穿就不穿了。”麥克也不是真的一定要讓湯姆穿那袍子,不管怎麼看,還是西裝穿起來更帥氣。

沒錯,他就是這麼慣著孩子的熊爸,就是這麼的沒有原則。_(°:3」∠)_

誰讓他家的崽,就是這麼棒棒噠!

當然還有重要的一點,袍子真的不太好看,總覺得自家崽穿了女裝的樣子,反正麥克自己是絕對不會穿的,哪怕入鄉隨俗,反正他又不是巫師,穿不穿也沒人會說什麼。

弄不好了,被巫師看到他這麼一個麻瓜穿巫師袍子,還會被人鄙視呢。

就跟平民不自量力的穿上貴族衣服的效果的一樣的,哪怕你自己覺得,比那些人更有力量,看不起就是看不起。

莫名的好想拿機/關/槍對巫師掃射一通,看他們還敢小瞧麻瓜。

不過麥克並沒有那麼多的時間跟那些個巫師們周旋,當然了,也有很多親麻瓜的巫師,樂意到麥克的莊園來工作,畢竟麥克出手大方,給出的價錢,不但可以維持家用,還能攢下一筆不小的錢來,何樂而不為,至於對麻瓜的偏見。

堅持那些個偏見,能換金加隆?能換麵包?還是能換兒子下一學期的書錢?

麥克一直覺得巫師的魔法世界挺無聊的,第一次看到也許會被震撼到,可是去了次數多了,就非常的無趣了。

就像那個對角巷,居然只有貓頭鷹商店、書店、銀行、長袍店,賣魔杖的等等,麥克十分的懷疑,這條街是怎麼做到至今還沒倒閉的。

連個玩具店都沒有,這裡小孩的娛樂生活是有多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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