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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開慕黎汐,急忙轉過身以掩飾內心的慌亂。
我深吸一口氣,努力不讓噙在眼裡的淚掉落。我艱難地邁著沉著的步子往前走,其實是因為太沉重才走得如此緩慢。
看見他的那一刻,彷彿靈魂都被活生生地抽離了,呼吸困難、頭暈目眩、痛徹心扉。
這個時候我是如此害怕身後的慕黎汐會伸手挽留。因為我知道只要他挽留,我一定會義無反顧地投入他的懷抱。
但我越是急切地想要逃開,腳下卻變得越來越沉甸。又一次,我如此清楚地認識到,我是如此無可救藥地愛著你。
我害怕的事到底沒有發生,直到我恍恍惚惚地坐進一輛計程車,身後始終沒有任何動靜。
雖然周圍依舊喧囂,在上車之前我卻覺得安靜得恫人,以至於在關門的那一刻,冰冷的雙手仍在不住地顫抖。
他一直跟著我嗎?
從什麼時候開始跟著我的?
現在還跟著嗎?
這些天……一直都跟著嗎?
坐在忽明忽暗的計程車上,我甚至不敢看後視鏡。我看著一個接一個從眼前經過的路燈,淚珠一顆一顆地滾落下來。
對於自己的感情,對於慕黎汐,我一直在逃避,因為這是比較輕鬆的方式。
我知道逃避不能解決問題,我一直都知道。但是這個世上有幾個人能理智地來處理所有的問題?就像是挑食,你明明知道有些菜吃了對身體好,可你還是不會吃。
“你回來了?”我剛一進門,阿姨便忙轉過身來說。看樣子已經在門口蹀躞了好一陣了。
“哦。”我輕輕應道,關上身後的門。
“不是說去超市嗎?沒買什麼嗎?”儘管阿姨努力表現得自然,卻掩不住眼裡的慌張。
“嗯,沒看到想買的。阿姨,我累了,先上去睡了。”
阿姨欲言又止,最後只是笑了笑說道,“哦,好。”
一回到房間我便倒在床上,把被子捲到身邊,連鞋也沒脫。
僅僅面對慕黎汐已耗盡了我所有的力氣,現在就連呼吸都覺得疲憊。
身上哪裡痛的時候,伴隨著每一陣刺痛,都能清晰地感受到血液從每一寸面板下流過的感覺,就連心臟跳動的聲音也一直砰……砰……砰地在耳邊鼓脹著。就像愛情一樣,帶給你傷痛的同時,也給了你最清晰熾烈的心跳。
在強烈的陽光中醒來,這還是今年的第一次。我看了一眼旁邊的鬧鐘,已經是上午九點多。
作者有話要說:
☆、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我下樓的時候發現阿姨已經出去了,於是吃了早餐重新回到房間。
雖然拿出輔導書來做了幾道物理題,但很快僅有的一點耐心也消耗殆盡了。昨天在書房門外聽到的電話內容始終讓我無法釋懷。
我開啟膝上型電腦,在搜尋欄輸入了“殺人罪追訴時效”幾個字。
敲完字後我的手停在鍵盤上良久,才終於按下了小指旁的回車鍵。
一個充斥著紅、藍、黑各色字型的網頁跳了出來,“殺人罪追訴時效”,“故意殺人罪追訴時效”等一系列標題從上往下依次排列著。
瀏覽了好幾頁搜尋結果,我卻一直沒點開任何一個標題。最後,我開啟了“追訴時效”的百度百科。
“追訴時效(deadline of prosecution)是刑法規定的司法機關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法定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宣告無罪。各國對追訴時效規定不一,最長的達30年,最短的僅3個月”,百度百科裡的第一段話如是寫著。
我慢慢往下看,下面寫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的期限為20年。如果20年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後,仍然可以追訴。”
我繼續翻閱著網路資料,“我國法律規定,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為20年。如果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則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在另一篇文章中,這樣寫著。
我感受著從手心裡不斷傳來的熱量,偶爾有風從窗外吹進來。
這臺電腦散熱不太好,我想著。雙手因為冒出的一層細密汗珠而變得黏稠,手指摩挲在鍵上覺得有些不舒服。
十八年前的那場事故,當時應該是當做交通意外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