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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床時,卻忽然扭過頭對羅疏大發感慨:“好像自從我來到山西以後,真的是從沒碰到過下雨天哪……”
作者有話要說:明朝後期,金銀比大概為1:5。
1兩銀子可以買米2石,即377。6斤米。
0。16兩銀子可以買上等豬肉8斤。
物價還是很美好的。
36、第三十六章 老人言 。。。
羅疏聞言不禁笑著調侃道:“對啊,莫非齊大人你是旱魃?”
齊夢麟衝她齜齜牙,這時坐在他身邊的捕快卻不安地開了口:“城隍廟裡都已經燒了那麼多天的香了,怎麼龍王還不顯靈呀?”
“你說會不會是因為韓大人不誠心?”另一個捕快竟也接話道,“韓大人在求雨那天抓人,誰知道會不會衝犯了龍王?害得臨汾大旱三年?”
縣城裡一大半都是靠天吃飯的人家,老天一直不肯下雨,任誰心裡都會害怕的。羅疏因為捕快的話而皺起眉,卻不便反駁,只能默默地望著船外平靜的流水。
兩天之後回到臨汾縣,羅疏一行前往縣衙向韓慕之覆命,呈上了壽陽縣的公文。韓慕之立刻批捕吳狀元,又在二堂中聽羅疏解釋了翻案經過。
“那兩個劫匪頑固不化,又有徐刑曹包庇,所以很難說服他們主動翻供,只能從內部離間。自古不患貧、患不均。小人第一眼看見鄭氏和金氏時,就發現她們二人的衣著、舉止和神色截然不同。婦人家耳根子軟,又容易嫉妒,所以小人才決定從她們身上尋找翻案的契機。”羅疏將事情經過一一道來,卻隱瞞了齊夢麟的美人計和自己花費的銀兩。
這時陳梅卿卻在一旁道:“你說的事我都聽懂了,只有一點還不大明白——那兩個劫匪描述馬家客堂時,雖然用詞板正了點,你為何就確定他們的供詞是假的?”
“因為那把供春壺,”韓慕之替羅疏回答道,“宜興供春壺是模仿樹瘤的形狀做的,很好辨認,如今千金難買,那兩個劫匪若能識貨,又怎麼會不拿走?顯然是那吳狀元百密一疏,順手寫錯了供詞,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哦,原來如此,我都沒注意到這點。”陳梅卿恍然大悟地笑嘆。
韓慕之卻在上座叮囑道:“不過為了謹慎起見,你還是派人上馬家查實了才好。”
另一廂吳狀元很快也被緝拿歸案,韓慕之立刻將他與呂家父子升堂提審,不料這吳狀元跪在大堂中,竟然三言兩語將自己摘得乾乾淨淨:“大人,小人去年秋天生了一場重病,直到如今也沒見大好,根本無法去壽陽縣,這一點王記藥鋪的掌櫃和宋郎中都可以作證。小人的妻子天天在門口倒藥渣子,鄰居們也都看見的,請大人明察。”
韓慕之一拍醒木,厲聲反駁道:“開春時明明有人看見你出現在壽陽縣,你說的這些證據,並不能證明你真的躺在病床上。”
那吳狀元立刻向韓慕之磕了一個頭,一邊虛弱地咳喘著,一邊替自己喊冤:“大人明察,小人所說句句屬實,情願與那證人當堂對質。小人年輕時,是曾做過幾件傷天害理的事,只是近年來痛悔前非,早已收手,這次或許是有人冒用我的名字,也未可知。”
韓慕之見他此刻仍舊抵賴,立即命皂隸傳來證人,須臾後那證人便被帶入大堂,跪在堂中指認吳狀元道:“啟稟大人,小人開春時到壽陽走親戚,曾在縣衙門口看見這個吳老頭,當時我還喊了他一聲,不過他沒搭理我。”
“你叫錯了人,誰會搭理你?”吳狀元說話間又狠狠咳了兩聲,喘著氣道,“你既然見過我,可知我當時穿著什麼衣服?”
那證人立刻回答:“你穿著一件竹布夾衫。”
“咳咳……”吳狀元一聽這話,差點咳岔氣,面露苦笑地望著韓慕之道,“還請大人明察,我一個老頭子這把年紀了,在開春時節只穿竹布夾衫,難道是不要命了?可見這人說話破綻百出,十有八九是在撒謊。”
堂上的韓慕之雙眉一蹙,一時無法反駁吳狀元的話,只能拍著醒木質問證人:“當時他身上穿的是什麼衣服,你到底記不記得?”
“大人,他身上穿的真是竹布……”那證人結結巴巴說到一半,也覺得不對勁,於是囁嚅了半天卻改了口,“小人好像是記錯了……”
他這一改口,韓慕之頓時陷入了困境——吳狀元在壽陽縣花錢奔走時,用的是化名,單從壽陽縣提供的公文中看,只能證明有人買通了劫匪替呂萬昌頂罪,卻不能證明為呂萬昌打點的人是吳狀元。
他只得從呂萬昌父子著手,逼問是誰替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