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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什麼名字?”
陳歌在見到華榮的時候,有些不可思議。
華榮比他想象中還要年輕!
而且這容貌也是相當的俊俏!
她沒有想到,這一位名傳華國的少帥。
居然會是這樣的。
甚至陳歌從他身上還看到了一股文人的氣息。
那種溫潤仿若流水,不具有絲毫侵略性的氣息。
不該是一個手上沾染了無數殺戮,並且統領萬軍的少帥應該有的!
然而陳歌又覺得,他應該是這樣的!
啦不敢再打量華榮,低下頭,老老實實的回答:“我叫陳歌。”
華榮點頭:“陳歌呀。”
華榮看了一眼之前叫破陳歌名字的冷華清,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衣服。
對冷華清道:“我現在要去陪陪夫人了,這裡的事情就交給你了,華清。”
冷華清:我打打打!
( ̄ε(# ̄)☆╰╮o( ̄▽ ̄)
陳歌:(′∵`)
難道現在不是應該懲罰她的時候嗎?
為什麼這位就這麼輕飄飄的揭了過去?
陳歌目光落在了冷華清身上,這姑娘長的這般面善,應該不會怪罪她吧?
冷華清對於陳歌的事情非常瞭解。
她也算是這個時代一位出了名的奇女子。
只因為她在年少之時就,被舅舅拐賣。
然後賣給了一戶人家當養女。
開始的時候還好,養父母沒有別的孩子,對她還是極好的。
可是後來,她的養父迷戀上了抽大煙,就想把她賣到妓院去。
若不是養母從中周旋,恐怕現在的她還是不知在何處。
後面因為她嗓音極好,又喜歡唱歌,就進了一個歌舞社。
在這裡,她遇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個男人,也是後來的丈夫。
但是,說實話,這人貴人還是惡魔,還不一定。
因為此人,她被一個還算聞名的歌舞團——明月歌舞團招納進去。
並且開始演出,以至於成為了這個歌舞團的臺柱子,也漸漸有了屬於自己的歌迷。
在這裡,她和介紹她進歌舞團的男人走在了一起。
對啊,男人外表如清風明月般,可是本質上卻恍若惡魔。
他在還未得到陳歌之時,甜言蜜語彷彿不要錢般的說了出來。
甚至還給出了諸多承諾,包括願意讓陳歌追求自己的事業,追求自己的夢想。
得到陳歌之後,卻要求陳歌只能待在家中,不能出去演出。
而唱歌對於那時的陳歌來說,就是命一般重要的東西!
後來也因此,他們短暫的婚姻結束了。
後面陳歌漸漸的有名,也在和丈夫離婚之後,遇到了一個商人。
商人走南闖北,嘴巴說話非常溜。
單純的陳歌就被他欺騙了,將自己的所有財產就交給這個商人。
而這男人拿著陳歌的錢。轉眼就養了不知多少個小三小四。
對此陳歌並非一無所知。
但是她因為愛,因為當時肚子裡的孩子,願意和他堅持下去。
他們那時沒有結婚,只是同居關係。
陳歌在有了孩子之後,高興的告訴這商人?
她覺得有了孩子,這人應該就會改變。
商人卻只說了一句話,讓陳歌徹底死心了。
他說:“你本日你不知道和多少男人一起演出,肚子裡的孩子還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生下來得驗血,是我的,我才會認,否則我絕對不會幫別人養孩子。”
因為這句話,陳歌險些崩潰。
卻因為肚子裡的孩子堅持了下來。
但是很快,她就登報宣佈他們的同居生活結束。
這個時候,她懷著孕,身上的所有錢財都被商人拿去了。
為了給孩子更好的生活,只能在生下他後,將孩子放在同為演員的一對夫婦那裡養著
她自己對孩子的所有思念,都只能寫在一封封滴著眼淚的信上。
她為了賺錢,開始接觸電影行業。
輾轉去了港島,去了灣島。
在那裡拍了許多戲,“金嗓子陳歌”也隨著他的作品,傳遍大江南北然。
而在這個時候,或許是演員的壓力太大。
也或許是因為從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