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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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衝動。”
曾雨手一抖,突然感覺鼻腔一熱,她一抹,鼻下是她衝動的鮮紅。
有種試探,叫背向而馳(上)
早上七點,韓孟語就來拍門了,曾雨十分的不樂意,本來遊河吧,她就不愛,這好好的一週末,用來睡睡懶覺,她覺得是天經地義的,就算不用來睡懶覺,也不用這麼早啊。
刷牙時,曾雨覺著韓孟語對王一祺應該是上心了,不然不會這麼早就硬把自己給挖了起來,開啟門時,看到他心情頗佳的站在門口,她自是沒辦法對他撒起床氣。
韓爸爸跟曾媽媽一早就雙雙出去晨運了,曾雨洗漱完畢,韓孟語已經做好了麵條,曾雨喜歡用豆醬辣椒拌麵,吃的很乾,韓孟語自己喜歡吃湯麵,曾雨坐餐桌前,看著一湯一干的兩碗麵,賣相不錯。
曾雨在初初進入這個家庭時,性格十分的彆扭,每每韓孟語在家時,曾媽媽讓曾雨幫著洗碗做飯做家務,她就會不同往常的乖巧,鬧著脾氣,一定要求與韓孟語分工做家務,若自己洗了碗,那韓孟語一定要掃地擦桌子,要麼就每人洗一天碗,輪流著做,再不行,就誰吃後面誰洗碗。
通常,曾雨會是家裡第一個吃完飯的人,而韓孟語會是家裡最後一個吃完飯的人。
韓孟語從沒跟她爭,輪到他做的話,他會一聲不吭的把事情做了,起先,他做的一點都不好,洗碗會碎碗,地也擦不乾淨,曾雨常帶些惡意的嘲笑他,他那麼高大的一個男生,被小破孩一樣的妹妹夾槍帶刺的挑釁,也不介意。一段時間後,他便做得很好了。而曾雨卻常被媽媽教訓,說太懶了,還不厚道,做家務還不如韓孟語。
當時曾雨不服氣,但是現在她服氣了,因為韓孟語會做吃的,麵條煮得很好,不光好,還知道迎合她的口味,曾雨自己只會泡麵,煮麵條通常會煮成麵糊。
曾雨一邊吃麵條,一邊打量著韓孟語的衣著,韓孟語穿得十分的正常,但是因為正常,反而讓曾雨覺得不正常了。
“你除了白短袖襯衣加西褲,或白長袖襯衣加西褲,還有沒有其他的衣服?”比如T恤啊,比如有其他顏色的襯衣啊,比起他百年不怕的裝束,哪怕是換件粉紅的襯衣,都是一些改變啊。
“我還有制服。”韓孟語看自己的裝束,衣服很白,熨燙的十分的平整,抬頭看曾雨,眼神詢問:哪不好了?
曾雨聽到他提製服,誇張的趴桌上,法官的夏裝制服啊!
曾雨一直覺得,法官的夏裝制服是所有職業服裝中,最難看的,她實在不懂法院那些法官的審美觀,如果要顯得莊嚴肅穆,也不用把服裝弄成那種顏色啊,灰不溜秋的,顏色像老鼠皮。
“法官的夏裝制服太難看了。”曾雨瞅韓孟語,她懷疑韓孟語的眼光是不是跟最高院的那些大法官的眼光一致,如若這樣,這還真是韓大法官為數不多的缺陷之一啊。
“我沒有其他款式的衣服,這樣不好嗎?”韓孟語擰眉。
“不是不好,是太過普通了,我天天看你這樣穿呢,把你丟人群裡,我會第一眼找出你。”
“第一眼找出我?”韓孟語頓下吃食的動作,抬頭正視曾雨,眸中光亮一閃,然後緩道:“那也挺不錯啊,證明很醒目。”
曾雨將面吃得呼嚕呼嚕的,邊嚼邊道:“這還不普通?我之所以會第一眼認出你,是因為我太熟悉了,再者,沒人像你這樣穿了。”
兩人又是埋頭一陣吃喝,快吃完時,韓孟語突然道:“改天,你幫我去挑一些衣服吧。”
曾雨一愣,然後就笑了起來,覺得這樣挺好,在她看來,韓孟語是真的看中王一祺了,都肯為她努力至這分上了,破天荒的第一次啊,他不僅願意改變形象,還請自己幫他忙呢。
兩人吃完麵後,曾雨便收拾了碗筷,在清洗臺快速的洗好。她並不是真的那麼小肚雞腸,她只是比較愛追求公平而已,她洗碗時,韓孟語就無所事事的看著她洗碗,無聊的等著她。
等他們都拾掇完出門時,曾媽韓爸都還沒回來,出門後,韓孟語提著小行李袋,單手插袋的走在前面,曾雨拎著小手提袋跟在後面,她看著前面那英挺簡單的男子從容行走在綠蔭下碎花間,清晨的陽光碎碎點點落在他的髮間肩上,白衣黑褲,讓他的背影看上去十分的清秀爾雅,曾雨突然覺得,其實,他也許不需要去改變裝束,他這樣,很帥!
他們走近河邊碼頭時,一祺已經等在約定的地點了,見到他們,遠遠的招手。曾雨十分得意的跟韓孟語道:“我就說一祺是個好女孩吧,一點也不拿喬,誰說遲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