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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爭議”的帽子,甭管三七二十一先生產出來賣了再說。
現在之所以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就是因為藍色小藥丸專利歸屬相當清晰明確,而且格魯門履行合同根本挑不出毛病來。
說白了蒼蠅也沒法叮沒縫的蛋,可雞蛋有了縫,到時候就是全世界的蒼蠅都圍過來了。
所以說胡文海每年十億美元的專利費用,格魯門是絕對不會有丁點延遲的,格魯門會比胡文海還要主動的去維護他的專利有效性!這麼一筆收入在手,“區區”一萬億日元,胡文海還真是還的起這筆錢。
不過當然,這並不是說當貸款到期之後,胡文海就要拿自己的錢去填這筆窟窿——就算胡文海有這麼高風亮節。國家也絕對不會允許他這麼做。起碼在明面上來說,沒有國家用錢私人還的道理。這個例子豎起來了,那中國政府的公信力和臉面可就都丟光了。你中央敢這麼做一次,下面就敢這麼做十次、百次,中國也不用搞什麼改革了,沒人敢賺錢發財了。
除了******上臺藉著洶洶民意打寡頭。沒有五常敢這麼幹的,公信力是執政立國的根基。
所謂胡文海自己還錢,就是把國家從貸款的整個過程中摘了出去。以正常的模式來說,國家既然管了發錢,自然也要管回款。這一萬億日元散了下去,到期之後造船廠將錢還給國家,國家再轉手還給日本財團組成的銀行團,這才是一個正常的黑字環流程式。
至於說貸款到期造船廠有無回款能力,這個風險可是不小。中國現在這個狀態。交了學費實在是太正常不過的事情。這個廠長交了學費,那個科長再交個學費,總部的主任還要交學費。你還不能抱怨,畢竟交學費至少說明人家是在做事不是?
所以貸款到期,國家向造船廠收回貸款,說不定就要有個百分之幾十的呆賬壞賬,甚至乾脆單位合併、撤銷,變成一筆爛賬。這個也沒處說去。
到了這個時候,國家就要把這筆賬擔起來。自掏腰包補上這個部分還給日本的銀行團。
而胡文海的意思,則是回款的時候我不用國家負責,有呆賬、壞賬、爛賬,我自己扛了!雖然損失未必有一萬億那麼大,可想千八億的窟窿是肯定有的,甚至這個窟窿乾脆把他抵押的十億美元吃光了都不奇怪。
胡文海以擔負這部分風險為代價。攬到大部分貸款的指派權,還真是有些打動了這位經委副主任的心思。
說到底這錢還是要由國家分出去,到時候流到船舶工業的錢當然是聽胡文海的,可流到別的地方的錢,就很有操作餘地了。過去那個方案。造船廠交一筆學費,再挪用一部分,國家最後妥妥的要往裡搭錢還債,截留挪用的受益人未必記得上面人的好。
而這個方案呢,錢的用處都在胡文海手裡攥著,到最後也是新科公司來還錢。雖說大多數錢上面不能做主,但終究能分一筆錢用來做點以前沒錢做不成的事情。這拿了錢的單位因為相當於上面替他們從胡文海嘴裡摳出來的,自然也就要感恩戴德一下。
這個買賣,不虧。
其實就是兩個選擇,大風險的虧損機率相當大,小風險的基本可以賺一筆,怎麼選還用想麼?
而胡文海這邊也是胸有成竹,造船廠的欠賬收不上來那是國家!如果由他來負責這筆貸款的分配,又怎麼會有造船廠敢不還錢?他的計劃也簡單,這不是有巨型總段造船法呢麼!
前期他準備鋪開的總段合攏廠,最多也就是大港、渤船、江南和滬東這四個老字號能擔任總段廠的任務。其他的造船廠,也就是暫時先做個分段廠的位置。
說白了,你分段廠敢欠總段廠的錢麼?這錢國家或許還真是要不出來,可總段廠卻十拿九穩的能要出來。何況胡文海放款,肯定要看你造船廠改革、改造的效果。評估你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技術水平、資產和資金結構,一切咱們全按照公事公辦的走。不可能像國家似的,有那麼多人情和權力操作的空間,更不用考慮什麼一碗水端平之類的莫名其妙原因。
在翻臉不認人這個問題上,胡文海絕對沒有一點心理負擔。
“如果新科公司能夠獨立完成最後的還款,那我想這個條件不是不行……”
這位經委副主任以頗為糾結的語氣,依依不捨的說出了胡文海最想聽到的話。說實話這筆生意他覺得算是賺了,十億美元撬動一萬億日元貸款,最後再有爛賬窟窿,本錢也早就賺回來了。
黑字環流一般都是中長期貸款,而這次萬億大貸款如果一切順利,胡文海也肯定會堅持拿到五年期以上的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