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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說的話,李信全說了,紅娘子只簡單講了講,原本她想按照大明的軍制,尊李信為總兵,她任副總兵,再依著對下面人的熟悉程度,任命參將、遊擊、把總和百戶,但李信不同意,硬生生把各人的職務都改的非常低,他稱千戶,紅娘子任掌印,其他人從百戶到小旗不等。

主要是明末已經半步跨入了火槍時代,以明朝的軍制組織火槍兵很不合適,在時機成熟的時候,他要把這套軍制推倒重來,如果大家都是參將遊擊,將來改制會遇到很大的阻力,相反,從低階別開始改,問題反而不大。

同時他還叮囑到了李自成軍中,不要搞明庭那套,按闖軍的軍制來。

李自成全面恢復唐朝的將軍職,有權將軍、制將軍、果毅將軍、威武將軍、都尉、掌旅、部總、哨總等各級軍官,但是又不絕對,如劉宗敏一直被稱為總哨,赫搖旗因長期掌旗,被稱為總旗,總之,李闖軍中較為混亂,始終沒有建立起統一的軍階制度。

全軍散去之後,李信叫人在全城各處張貼兩張告示,一是安民,講清楚紅娘子是為救他李信才攻破縣城,與其他人無關,主要是為安城中大戶之心。

當然了,當時的義軍都有向大戶‘借糧’的傳統,如李自成就時常向大戶借糧,給了還好說,不給的話要分情況,如果大戶佔據險要之處,兵力雄厚,易守難攻,基本上是不了了之,但如果守備力量不強,又沒有天險可恃,十之捌玖會揮軍進攻,殺個雞犬不留。

李信也派出人手去拜訪大戶,相商‘借糧’。

其二是徵兵告示,徵召青壯入伍,條件是吃飽。

沒過多久,庫房和繳獲的清查結果出來了,共獲得馬匹和力役畜口60匹,絹布120匹,甲35副,鳥槍和三眼銃40架,抬槍三架,火藥六百斤,白銀1200兩,糧食500石,其餘刀槍弓箭和彈子數量不等。

明朝一石摺合153.5斤,明朝一斤相當於現代的594.6克,500石糧食摺合現代約46噸。

以李信手下接近1200人,不連有可能的新徵兵員,每人每天吃一斤計算,差不多能吃八天,從杞縣到南陽,約三百公里,要走十天,還差一點,不過李信不擔心,通常大戶都會選擇破財消災,多多少少給一點錢糧,積少成多,應該是夠吃了。

清點過庫房,李信拿起鳥槍研究起來。

就當時而言,鳥槍是非常精密的槍械,有準星,照門,管身比達1比60,槍管由兩層熟鐵包合,以四稜鋼錐鑽透,據說每人每天只能鑽進1寸,一個月才能鑽成一支槍管,可縱是如此,明朝鳥銃的產量也達到了年產萬枝。

李信熟悉著各部件,心中盤算著要不要把鳥槍改裝成燧發槍,改裝並不難,把火繩點火改為燧石擊發點火,其中關鍵是彈簧,以當時的鍊鐵技術,造出彈簧不是沒可能。

據史料記載,早在四年前,1635年,火器專家畢懋康已經制作了燧發槍,思路與李信是一樣的,幾乎不改變鳥槍的效能與結構,專對發火裝置作改進。

只不過,搞燧發槍就要搞線性佇列、排隊槍斃,這對於軍紀有著殘酷的要求。

歐洲的基本制度是領主農奴制,沒什麼王候將相,寧有種乎的思想,下級士兵對上級軍官天然服從,可縱是如此,排隊槍斃也是靠棍棒加皮鞭抽打出來的。

而大明遍地反賊,當兵的又都是油子兵,排隊槍斃的難度不說百倍,至少十倍於歐洲。

李信遲疑了。

讓手底下的那群土匪搞排隊槍斃,恐怕轉眼間,一陣亂槍就先要了他的命,在沒有足夠的威望之前,他覺得還是緩一緩為好。

同時歷史已證明,排隊槍斃是配合燧發槍的最有效戰術,光搞燧發槍不搞排隊槍斃,效果會大打折扣,既然沒法形成相應的戰鬥力,燧發槍就失去了應有的意義,還容易被李自成覬覦,平白無敵的招禍上身。

最終,李信決定見過了李自成再說,但是不搞燧發槍,不代表不研究,可以先做技術儲備,他找來會鐵匠,交待研究彈簧和燧發機括,又叫了幾個機兵,手把手的教火藥顆粒化技術。

顆粒化很簡單,每藥三斤,加燒酒一斤,拌成泥,下槽碾百遭,出槽拌成粒即可,與粉狀火藥相比,它的防潮效能更佳,還可以保持合理的燃速。

畢竟槍炮對火藥燃燒速度的要求是不一樣的,粉狀火藥不好調節,顆粒火藥則不存在,可以透過顆粒大小調節燃燒速度,表面還能滾蠟,滾石墨,保持乾燥並避免靜電。

最後一點也最重要,顆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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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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