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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志在新聞釋出會上說的話紛紛被韓國媒體轉載。
《朝鮮日報》把鄭志在新聞釋出會上的內容放上了頭條——你們就是踢一百次,勝利的也會是我們?
——承認失敗並不難,不肯定承認失敗,會迎來更大的失敗!
——目前中國足球水平領先於韓國是不爭的事實。
——靠犯規是無法贏得勝利的,關鍵時候還是要看實力,這就是我們2:0贏得比賽,並且送給韓國六張黃牌的原因。
——在上海,韓國更不會有機會,因為那是我們的主場,能在漢城贏得勝利,自然也能夠在上海贏得勝利,這不是自大,只是自信和實力。
……
……
光是這一戰,鄭智語錄都可以讓韓國球迷氣吐血了。
《朝鮮日報》最後點評道:蠻橫自大的偷走了一場勝利。沒有那個子虛烏有的進球,這一切都不會發生,而現在他們居然認為他們已經強大到了目中無人了?如果不是裁判被中國人收買了,這場勝利根本不存在。多達6張黃牌是主裁判送給他們的第二份大禮。
《東亞日報》少見的以頭條報道了這場比賽:小偷!小偷!主裁判和中國國奧隊這兩個小偷一起偷走了韓國國奧的三分,這是奧運史上最大的恥辱,世界足球的最大恥辱!
《韓國先驅報》——無恥的裁判,無恥的中國人,無恥的一場比賽!
《全北日報》——韓國足球受到了凌辱,乾脆比賽不用踢了,直接判給中國隊勝利吧!
連《韓國經濟日報》都罕見的報道了足球新聞——一個即將舉辦世界盃,為世界經濟作出貢獻的韓國,居然在一場奧運會預選賽中受到了如此侮辱?
韓國的一些社群網站上,全部都是謾罵聲,甚至於當即主裁判被人懸賞通緝,而鄭志也同樣逃脫不了被罵。
“德國最佳新人很了不起嗎?有本事那個德國最有價值球員?我們車範根爺爺才是亞洲最強大的存在,你就是踢一百年足球也達不到他的成就!”
“鄭志是個十足的小人,其實他知道那個球進沒進,他如果稍稍有點道德,他就應該承認,那不是一個進球,但是他只是放了一個臭屁!”
“趕緊滾出韓國,韓國不歡迎這些小偷!”
“那些喜歡這些傢伙的女人都是婊子,全都應該浸豬籠!”
……
……
韓國足協也很快行動力了起來,亞足聯收到了他們的上訴函,國際足聯也受到了,奧運會組委會也收到了,一箭三雕,他們同時向三個組織都上訴了,還有體育仲裁法庭。能做的他們都在第一時間做了。看似乎,他們一定會讓這場比賽結果無效,比賽會重賽。
而在中國,是另外一種情況。
CCBV5、CCBV1、CCBV3、首都、上海、廣州的電視臺都在播報著中國國奧的勝利,次日的《體壇週報》、《足球報》以及各種地方報紙都對國奧的勝利進行狂轟濫炸。提及那個爭議進球的時候,媒體也沒有過多渲染,只是定義為爭議進球,畢竟連比賽錄影和慢鏡頭回放都無法精準定位的事情。而在新浪網,新聞顯然更具實效性,他們不斷的把韓國國內的新聞轉載到了網站上,讓球迷們見識到了韓國球迷的憤怒。不過越是這樣,中國網民越是開心得不得了,他們很樂意看到韓國球迷如此。
“反過來,如果被進爭議球的是我們,他們肯定也會當做什麼都不會發生。”
“不過,哈哈,真的好爽好爽,就喜歡他們狗急跳牆,氣急敗壞的樣子,有本事就上訴成功啊,幼稚的韓國人。如果這樣都可以上訴,那麼請阿根廷人把世界盃冠軍交出來,馬拉多納的上帝之手怎麼處理?這就是一個笑話,他們不會上訴成功的,世界足壇出現的門線懸案太多了,可能會因為韓國人重賽?”
“等著看笑話吧,最後他們還是會哭鼻子。”
“輸不起就是輸不起,輸了就特麼的像潑婦一樣罵街,我敢說,如果韓國贏了,爭議進球依舊是進了,他們也會閉嘴。”
“特碼的,八年前,四年前他們贏球的怎麼不說?我們特麼的輸了前兩次,不會再輸第三次而來!幹!”
……
……
日本媒體也在第一時間報道了這場比賽。
《朝日新聞》指出:雖然因為一個爭議進球輸掉了比賽,但是在這場比賽中,韓國隊不是中國隊的對手,他們最終還是大機率的會輸掉比賽。他們的上訴不會成功的,只是足協做樣子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