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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衣服兜裡,車子就在酒吧外面”,
“好的”,常建銘轉身問那個軍警,“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阿廖沙”,
“好,阿廖沙,你馬上帶這個人去市場找馬克西姆,他身上穿的衣服是證據,必須要留存的。恐怕要用那些血跡,做DNA鑑定什麼的,將來會有用的。市場裡的衣服樣式很多,到了那,給他隨便找一身換上就行了,你帶他去吧,坐他的車”,
“是,隊長”,阿廖沙雙腿併攏,回答十分堅定。
“嗯,訓練有素,不錯”,常建銘十分滿意。
”該死,去不成了”,旁邊的酒鬼又搭腔了,“我的車鑰匙在運動衣裡,這是那個人的衣服’,他的話裡透著失望,
”嘿,你也是,少喝一點比什麼不強”?聽到酒鬼的話,他們趕緊跑了出去,一看車真沒了。
“這個該死的傢伙,搶走了我的衣服,還把我的車也搶走了”,酒鬼的話音裡帶著哭腔。
“完了,馬諾科夫肯定是開著他的車跑了”,阿廖沙也很失望。
“車號多少?什麼車”?常建銘趕緊問,
“莫斯科人,白色的SUV”,自己的車,酒鬼倒還記得,
”行了,我們繼續追擊,你帶他坐酒保的車去市場”,常建銘叮囑阿廖沙,“就說車我們徵用了”,
“是,隊長”,
阿廖沙帶著酒鬼走了,反正也快下班了,酒保把店鋪關了,開著自己的車去送他們。
常建銘則帶著人繼續追擊,
“隊長,看,那輛車”?
果然,有一輛白色的SUV停在路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