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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文化程度,因輕微精神疾病在商山市精神病院住院治療中,和黃朋離婚之處曾經入院治療長達兩個月。
黃朋,男,四十歲,周瓊前夫,商山市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研究生。
首先看到的是一對男女當事人的基礎資料,沈攀暗暗頷首,怪不得能直接找上市局的大老闆,人家本人就是市政府的副主任,那個位置的人脈寬廣著呢……嗯,也就難怪陳大隊長都要愁眉不展了。
默唸了兩遍男女當事人的資料並把它深刻進腦子裡,沈攀繼續慢慢的往下讀著。這也是沈攀閱讀卷宗的習慣,他會在閱讀的同時在自己的腦海裡構建出一個立體的框架,這有利於他更加深入的閱讀案件理解案件和發現案件中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線索。
黃蕊妮,女,十五歲,商山市第二中學學生,黃朋和周瓊的獨生女兒,黃朋與周瓊離婚之後法院判決隨父。
商向麗,女,二十八歲,商山市國稅局職工,黃朋現女友,已同居並住進黃朋在商山市半島公寓的家裡。
沈攀手裡的這個案子涉及到的就著這四個人,四個人關係算得上是錯綜複雜,沈攀都用了半分鐘才在腦子裡把他們的框架搭建起來。
這是一起失蹤案,報案的人是黃朋。兩天前的傍晚,黃朋開著車帶著商向麗一起去二中學校門口接女兒放學,可等到學生全部走完學校保安準備關校門也沒見到黃蕊妮出來,當時黃朋還不以為意,以為女兒因為調皮被老師留堂教訓,以前這種事不是沒有發生過,每次都得黃朋進去找老師賠禮道歉才能帶著女兒離開。
很自然的,黃朋掏出手機給女兒的班主任打去電話,班主任那邊一愣,迅速的反問道:“不是有人接走了你們家孩子嗎?下午第二節課就來接走了,說是有事情,黃蕊妮還跑到我辦公室來交了一張請假條啊?”
啊,有這種事!黃朋當場懵逼!
黃蕊妮的班主任還以為電話被結束通話了,連續“喂”了幾聲沒聽到回答正說要結束通話電話,電話那頭再次傳來了黃朋焦急的聲音:“老師,你知道是誰接走了黃蕊妮嗎?你們學校不是有規定,不是家長親自來接不讓孩子出校門的嗎?”
商山所有的學校都有這個規定,這是從好幾年之前就有的規定,現在已經擴散到全國的學校,都是為了不讓孩子被拐騙。黃朋自己就在市政府,還是不大不小的官員,自然是知道這些規則的存在,甚或說他就是參與制定這些規則的其中一員也不為過。
也許是黃朋口氣有些著急,不知不覺就帶上了質問的口吻,那邊的老師也不高興了,聲音硬邦邦的回答道:“我當然知道學校的紀律,可是黃蕊妮她媽媽親自打過來的電話,我們也得到了黃蕊妮的證實,難道還不放她走把她扣在學校不成?”
這裡有一個關節:為了不讓女兒萌生一種攀比心理或者說為了不讓女兒仗勢欺人等等,從小學開始黃朋就禁止黃蕊妮對外面任何人說出他的工作單位,包括那些老師。否則說句實話,不要說普普通通的一名教師,就是二中的校長恐怕都不敢用這種口吻對黃朋講話的。
聽到是周瓊接走了女兒,焦躁的黃朋和商向麗總算是稍稍的平靜了一些。從離婚那天開始,周瓊就是每個週末過來接女兒過去她那邊玩一天或者兩天,有時候周瓊也會在週五下午堵在女兒校門外接走她,目的自然是想要多和女兒在一起多呆半天時間,這一點不止是黃朋知道,就連商向麗都清楚。
給老師道了歉,黃朋一邊按著快捷鍵撥打周瓊的電話,一邊笑著搖著頭對身邊的女友說道:“你說這又不是節假日又不是週六週末,周瓊沒事找麻煩是吧,看來我得警告警告她,剛才好懸沒急死我來著。”
商向麗嫣然一笑,她很聰明,黃朋自然是心中不爽,可真要是她順著黃朋的話責罵周瓊其實黃朋心裡會更不舒暢。一日夫妻百日恩,藕斷還有絲連著,兩人可是有著一個寶貝女兒,而且她自己這段時間也正在努力的和黃蕊妮搞好關係,哪裡能夠往黃蕊妮的媽媽身上潑髒水呢?……任何的單親家庭再婚,最大的問題往往不是出在男人或者女人身上,孩子的意見估計會在男女的博弈中佔據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