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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於俊嬌的父母有何想法,他們也絕不可能明目張膽和兩名警察死扛到底,在沈攀下樓之後,兩人順利的進入到了於俊嬌的家,而那對中年夫『婦』也收斂了兇惡的眼神,改而服服帖帖的笑臉相迎。
“兩位警官這是有什麼事?剛才在外面我反應激烈了一點,很不好意思,主要是前段時間我們附近丟了一個孩子,也是在上學的路上被人攔住抱走的,還當著孩子母親的面。”中年男人笑得貌似爽朗,還給出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沈攀也不為己甚,他們來的目的就不是和於俊嬌的父母打交道。
“你是於俊嬌的父親吧?”收回自己的警官證,沈攀很有禮貌的問道,不管剛才在門口這中年男人的反應如何,當前之急是先見到小女孩:“我們有幾個問題需要詢問一下你們家於俊嬌,希望你們配合。”
在沈攀問話的同時,周珊站在他身後雙目四望,這是一套至少一百平米以上的三居室房子,裝修還算豪華,傢俱家電看著都是嶄新的。在客廳的一角的一扇木門隙開了一條縫隙,一雙機靈的大眼睛在門縫中使勁的窺探著外面,周珊知道那一定就是於俊嬌,不過暫時她沒動神『色』。
“你們坐,你們坐,別客氣啊。是的,我是於俊嬌的爸爸,我叫於江河,這是她媽媽,叫於麗麗。”看得出於江河很不想做這番自我介紹,否則他應該是在沈攀他們進去之後的第一時間就表明身份的。夫妻兩人都是同一個姓氏在現代社會倒也常見,沈攀沒在意,他平靜的注視著於江河,等待他的回答。
“呃,好吧,不過我們能不能在場陪著孩子。”於江河遲疑了一下,終究是沒辦法拒絕警察的正當要求,他回頭衝著那『露』出縫隙的木門招招手,喊道:“女兒,出來一下,警察叔叔找你有點事情,快啊。”
門內窸窸窣窣一陣之後,那個穿著校服的馬尾辮女孩子低著頭快速的走了出來,她直接走到沙發邊緊挨著自己的父親坐下,在這個過程中她一直沒有抬頭看一眼客廳裡的兩名警察,整個人顯得非常緊張,擱在膝蓋上的兩隻手十個指頭緊緊地絞在一起。
於江河或許是察覺到女兒的心態,他乾笑著抬起手在女兒背上輕輕拍了拍,安慰道:“沒事,別怕,爸爸媽媽都在這裡,警察叔叔要問你話,你好好的回答就行了,學校裡我待會兒給你們老師打個電話,晚點去或者請假半天在家休息都可以。”
沈攀注意到,在於江河的手落在小女孩的背部的時候,於俊嬌的身體有一個輕微的顫抖,聽到父親說的話之後,於俊嬌猛地抬起頭,神情焦慮的說道:“不,我要去上課,今天考試,我要去。”
“好,好,去,咱們去,等會兒爸爸送你去。”於江河怔了怔,隨即笑著答應了小女孩的要求。
皺了皺眉,想了想,沈攀給了周珊一個眼『色』,然後扭頭對於江河說道:“孩子還小,這樣吧,周珊,你來問,我們坐在這裡等著就行了。嗯,那個,於先生,我們有規定,案情需要保密,請你理解和支援。”這是沈攀的自作主張,周珊愣了楞後立即走過去蹲在小女孩面前,一隻手伸出去輕輕搭在小女孩手背上,溫和的說道:“於俊嬌,姐姐和你到房間裡面去聊天怎麼樣?”
於俊嬌的媽媽於麗麗往前站了一步,張了張嘴想要說什麼卻又沒有說出來,沈攀是做好了準備的,如果他們夫妻倆要拒絕的話他就直接把於俊嬌帶回隊裡。談不上發現了什麼,這只是沈攀的直覺,作為刑警的一種直覺,僅此而已。
“這樣不太好吧,孩子畢竟才十二歲,她還沒有成年,不能作證的。”於俊嬌轉頭看了看父親,沒說話,不過於江河倒是開口了。沈攀笑了,他搖搖頭,否決道:“我國刑法第六十條有明確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都有作證的義務。就算是民法也有相關規定,只有小於十週歲的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可以免於作為證人,你說的那種情況是電視裡面看來的吧,那是西方某些國家的法律,和我們不一樣。”
和沈攀談法律條文,於江河顯然差得還很遠。沈攀說的是實話,這些條文他在警校的時候大多是記憶下來的,而且關於未成年人的證人證詞規定,我國也僅僅是在《關於落實23項為民具體措施的指導意見》裡面有提到:未成年人一般可以不出庭作證。
這裡也僅僅說的是不出庭作證,還是“一般”,言下之意自然是有特殊情況了。沈攀他們現在找於俊嬌是瞭解情況,談不上出庭的問題,他很輕鬆的就把於江河的反對意見擋了回去,讓於江河啞口無言。
看著父親沒有反對,在周珊的微笑下,於俊嬌怯怯的站起來抓著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