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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奇怪,沒聽說這宅子有什麼不好的傳聞。”
穆瓊之前沒多想,現在一回想,也覺得自己買房買的太順利了。
這是傅蘊安介紹的,傅蘊安不至於坑他,但這裡頭,興許有傅蘊安的人情在。
穆瓊道:“這房子是傅醫生介紹給我的,興許他們是看在傅醫生的面子上,給了我低價。”
魏亭笑笑:“應該就是如此,你改天應該單獨請傅醫生吃個飯,表示感謝。”
穆瓊應下了。
魏亭和盛朝輝離開後,穆瓊去廚房,才知道那廚娘已經幫他們把廚房收拾好,便是碗筷也洗了。
當天晚上,穆瓊又寫了一些自己對未來的“分析”。
他這天寫到了很晚,第二天一大早,就將《我在百年後》後面的稿子還有自己寫的這些東西,全都寄給了霍二少。
把信寄出去之後,他一陣輕鬆,然後就去了一趟郊區,看那些孤兒。
他到那裡的時候,金懷來正在教那些學生認字。
金懷來國文學的不怎麼樣,字寫得很醜,那些孩子就寫的更醜了,但不管是金懷來還是那些孩子,都學得很認真。
尤其是那些孩子,哪怕是還只有四五歲,都不怎麼懂事的,也一點不分心。
而穆瓊站在門口看了一會兒,還發現這隊伍裡,多了三個孩子。
穆瓊沒有打擾這些孩子學習,而是去找了吳媽。
金懷來接手這些孤兒之後,又招了兩個人,吳媽就只需要幫著照顧女嬰,不需要再做飯了。
但吳媽的活兒並不輕鬆,因為不久前,有人在孤兒院門口扔了第三個女嬰。
至於多的那四個孩子……其中有一對兄妹,是李珍瑤昨天剛帶來的,另一個則是個七歲的女孩,是她的母親給金懷來磕頭,求金懷來把女兒收下的。
這女孩子的父親酗酒,一喝醉就在家裡打孩子,把這女孩打地遍體鱗傷,這也就算了,她沒錢買酒,竟打算把女兒賣到窯子裡去。
當孃的怎麼勸都沒用,就把女兒送過來了,求著金懷來收下。
說起來,之前收留的流浪兒童,大多是男孩,女孩子在少數。
這並不是女孩受重視,而是因為被遺棄的女孩大多是女嬰,她們大多根本沒有長大的機會。
六七歲或者更大一點的孩子,家裡出了事不得不在外流浪,才有機會活下去,而這個年紀的男孩一般沒人要,畢竟養也養不熟,女孩則不同。
這年頭很有窮困點的家庭,常常沒錢給兒子娶媳『婦』,是很樂意養個童養媳的。弄個小女孩到自己家,先讓這孩子給他們做牛做馬做家務,等養大了再嫁給他們的兒子……多好?
再不濟,這年紀的孩子賣到窯子裡,先做些端茶遞水的活兒,養幾年就能接客了……整整齊齊的女孩子,一般是不會流落街頭的。
穆瓊早就瞭解到這情況了,事實上,他寫的《流浪記》裡,就有個類似的描寫,出現過一個可愛的女孩子,
這個女孩子跟豆豆差不多大,她被自己的父母賣給別人家當童養媳,而那家人對她非打即罵不說,還不給她吃飽,她餓得不行撿了她的“小丈夫”吃剩的糰子吃,還被打折了一隻手。
然後她就逃出來了,想要回家,但她不認識回家的路了。
豆豆很熱心,就主動說要幫她找家,他們他們就開始一起流浪。
這女孩子會做針線,她撿來別人扔掉的衣服,用魚骨頭當針,又拆下線來,給豆豆縫了一件衣服,還幫豆豆做了一床被子——書裡的豆豆,迎來了秋天。
這個女孩子成了豆豆最好的朋友,豆豆要到了好吃的,自己不捨得吃,送給她吃,她呢,又說自己飽了,讓豆豆吃。
兩個孩子同患難共甘苦,在一起生活了一個月,終於找到了這個女孩的父母。
他們很高興,不想女孩子的父母竟然打了她一頓,然後就要把她送回買了她的人家去。
因為她跑了,那家人要讓她的父母把當初買她的錢還回去,而她的父母,是不願意還錢的。
這個女孩子,就這麼又被自己的父母送進了虎狼窩,那家人還變本加厲,對她更差了,嚷嚷著要把她打聽話。
而她也不愛笑了,再不像剛逃出去,剛見到豆豆的時候那樣活潑開朗。她整個人變得木愣愣的,已經認命了。
豆豆偷偷去看她,給她送吃的,但她看到豆豆,卻一點反應都沒有,只管機械地幹活。
豆豆是個活潑的孩子,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