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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一句話。“執子之手,與子攜老,我想和你廝守一生,你願意嗎?”我心一緊,抬起頭,迎上他的視線,他的眸子深沉又執著,裡面閃爍著不知名的魔力,一時牢牢吸引住我的全部心神。一時之間,我忘記了說話,忘記了呼吸,傻傻的站在他面前。
當時心頭只有一個念想,如果他再用那樣的眼神注視著,我一定會溺死其中。
唉,怎麼會這樣,我這人一向定力超強,怎麼會被一個才見過幾次面的人攪得心神不寧?想不到才到古代沒幾天,還沒完全適應這裡的生活,就攤上這種棘手的事。真是一點思想準備都沒有。現在寄身的木蘭才14歲吧,古代女孩都那麼早結婚嗎?從腦海中搜尋為數不多的記憶,好象赫舍裡皇后是13歲嫁給的康熙,皇太子14歲選妃,那麼我14歲成親也是很自然的事了。
怎麼辦?要不要答應呢?在現代,因為生活節奏快,工作壓力大,那些大城市中的白領們早就習慣吃愛情速食麵,對閃婚我並不是很排斥,再說廷玉是歷史名臣,嫁給這樣一個人應該還算不錯。只是,就算閃婚那也閃得太快了!我們加起來才見過三次面,對他的瞭解只有歷史上那點少量的記錄,其它一概不知。怎麼辦?我應該同意,還是應該放棄呢?
整整一夜我被那兩句“執子之手,與子攜老,我想和你廝守一生”的話攪得輾轉反側,徹夜未眠。清早起床,頭還濛濛的有點痛。小青端著洗臉水進來,一看我的模樣,象見了鬼似的驚叫一聲:“呀,小姐,你昨晚沒有睡嗎,怎麼兩隻眼腫得象饅頭。”
我懶懶的坐到梳妝檯前,拿起鏡頭一照,可不是嗎?兩眼泛著紅血絲不說,下眼皮還黑黑的,不是熊貓是什麼。反正又不需要見人,難看就難看點吧,大不了我再補個回籠睡好了。我不由嘆了口氣。
“小姐,你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