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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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你要拉小提琴?那咱們有伴兒了。”
“我要問你一件事情?”
“什麼事?”李蘭抬起頭。
“你知道哪兒可以租到小提琴,而且價格還不貴?”還有一個星期比賽,他要現在就開始練習手感,肖錦倫其實也不敢保證自己能有上一世的水平。
不過,能有個六成也差不多,畢竟是中學生的比賽,重活了一世的他可以算是不怎麼光彩的混在裡面作弊。
肖錦倫十二歲的時候開始隨著到中國來傳教與外公交好的法國人學小提琴,開始只是覺得新鮮好玩,小提琴的琴聲悠揚好聽,便吵著要學,沒想到那法國人當真認真的教習了起來,一拉就是許多年。
後來那些顛沛的歲月,倒是把那把琴一帶在身邊,肖錦倫萬萬沒想到時到今日,竟然成了自己的一條退路。
人生的際遇,果然說不清。
李蘭愣了愣,“你是在開玩笑的。”
“不,我是認真的。”
☆、第十一章
放學後,丁玲看著肖錦倫和李蘭並排而去的背影,皺了皺眉,“真是兩個怪胎。”
“兩個人臭味相投湊一起去了,真讓人討厭。”站在丁玲身邊,也是丁玲好朋友的周燕符合道。
她有心討好丁玲,也知道丁玲一直很討厭李蘭,原因倒是很好理解。丁玲的成績好,長得漂亮,還擔任班長,本來就性格驕傲,有天不知從哪兒聽到了訊息,班上的男生在背後悄悄議論,說她和李蘭到底誰是班花。
平心而論,李蘭比著丁玲長得不差又彈得一手好鋼琴,在學校的晚會也有過鋼琴獨奏表演,雖然不怎麼愛搭理人,倒是得了一個‘冷豔美女’的稱號,兩個人算是平分秋色,各有千秋。
但是,丁玲怎麼甘心讓別人分了她一半的風光。
丁玲曾經暗自裡把她和李蘭各方面都拿來比了一番,本來有的危機感在班上女生對李蘭的詆譭中漸漸的消除。她心想,也幸好是李蘭性格古怪,班上大多數的人都不怎麼喜歡她,倒是和自己關係更好。
***
肖錦倫看著眼前的公交車,停下腳步,“我現在不能和你去琴行了,你明天有時間嗎?要不我們明天去吧?”
肖錦倫想到今天去要是時間耽擱久了,莫耀又會像昨天一直餓著肚子等著他。這種心情其實很奇怪,漂泊了那麼久,重活了一世,他現在居然有了家的歸屬感。 提醒自己家裡有個人在等著。
他的覺得這種感覺還不賴。
“有事情?肖錦倫你有沒有搞錯啊,你找我幫你,還讓我將就你的時間。”李蘭也好奇肖錦倫是不是真的會拉小提琴,看起來不像是隨口說說,但是怎麼以前就沒看出一點苗頭?
她有些迫不及待得想去看肖錦倫試琴,到時候自然見分曉。
“真有事兒啊?”見肖錦倫半響沒說話,李蘭想現在這麼突然拉著人去也確實急了點,說不定別人早有安排,而且明天週六自己也沒有事兒做。等一天也無妨。
頓了頓李蘭又說,“那好吧,你把你的手機號碼留給我,明天我打給你。”
“我沒有手機?”
班上倒不是每個人都手機,但是……李蘭又問,“家裡的電話給我。”
“我家裡也沒有電話,要不,乾脆你把你的電話告訴我吧,明天你什麼時候有空,我打給你行嗎?”
“明天週末我沒事,你隨時可以打給我。”
李蘭報出了一串數字,怕肖錦倫記不住,又拿出一根筆,帶著些惡作劇一般寫在了肖錦倫的手心上,兩個人才別過。
肖錦倫回到了家,匆匆的做了兩道菜,端上餐桌招呼莫耀吃晚飯,看著手心裡有些模糊的數字,他想到了李蘭的話。
那五千塊錢的獎金對現在的他來說太重要了,要不然,這屋裡的兩個人真的得喝西北風了。
他勢在必得。
透過電視,肖錦倫倒是知道什麼是手機,前世他家裡也是有電話的,不過是輪著撥號的,並不是一個個的按鍵。
手機在他的理解中,是一種體積較小,適合攜帶並且沒有線路牽絆的可以隨意移動的電話。
肖錦倫突然想起了自己以前收拾房子的時候,在床底下找出了一個手機,那時候他不知道是什麼物件,就隨手把手機扔進了電視下面的抽屜裡。等到知道那東西是手機的時候也沒有再拿出來過。
反正他在這個世界沒有可以聯絡的人,以前身體的主人顯然也是,所以拿出來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