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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斐手起刀落,把山鼠的腦袋一一切掉,然後挖了一個雪坑埋在裡面。

“驚雲,那個山洞就在不遠處,你跟著我上去,當心腳下。”

阿斐把包裹跨在身上,左手拿著寶劍,右手提著山鼠尾巴,一路往山坡上走,步伐輕盈,如履平地。李驚雲跟在後面,手腳並用,勉強跟在後面。

眼前的山坡並不甚高,卻極為陡峭,再加上覆蓋著薄薄的冰雪,踩在上面極為滑溜。每到李驚雲爬不上去的地方,阿斐就先行上去站穩,把寶劍的劍鞘遞過去,拉李驚雲上坡。兩人約莫耗費了半個小時的時間,爬上了半山腰。

阿斐走到一堆樹枝旁,用寶劍撥攏開了,露出一個可容一人鑽入的洞口,然後率先走了進去,點亮了火摺子。

微弱的光線下,李驚雲看到洞內有些鍋碗瓢盆,另一邊還堆了一些乾柴,顯然是阿斐之前在洞內居住時預留的東西。

“這個山洞比較隱蔽,而且地勢比較陡峭,一般的野獸都進不來。看洞裡的情形,應該沒有其他人進來過。”

阿斐一邊說,一邊翻檢洞內的各樣物品。

“阿斐,抓山鼠的辦法你是怎麼知道的,有人教給你嗎?”

李驚雲從剛才就非常好奇,憋了一路了,還是忍不住問道。

“沒人教我,是狼群教給我的。冬天下大雪後,狼群獵捕不到大型獵物,就用這種辦法捕食山鼠充飢。我很小的時候,就在狼群中生活。直到兩年前,狼群被駐軍圍剿之後,我才回到人類社會。”

阿斐已經熟練地把篝火點燃了,開始用胡刀把樹枝削尖。上次遭遇狼群之前,她就準備烤山鼠充飢,只是陰差陽錯,最後吃的是烤狼肉。

對於狼,阿斐有一種獨特的情愫。如果不是陷入絕境,她不願與狼群生死相搏。在某種意義上說,阿斐對狼的感情比對人更深。因為,狼群把她養大,教給她生存的本領。而對人類,自己的父母親人已經全都被仇家殺害。在遇到李驚雲之前,她對所有的人類都充滿了敵意。

在市鎮上第一次遇到李驚雲,她就感覺對方與其他人都不一樣,無論是眼神還是說話的感覺,都顯得極富親和力,給人一種溫暖的感覺。緊接著,倆人一起下館子大快朵頤,在布帛店死裡逃生,雙方的命運就已經牢牢地綁在一起了。再到後來,倆人一起在雪上滑行,李驚雲意外受傷,遭遇狼群,偶遇哥舒翰,抵禦丐幫圍攻,進入雅兒府中,吃涮羊肉喝葡萄酒,合力擊殺華服男子,再次逃亡……

這一切的一切,已經讓阿斐把李驚雲當做了可以守候一生的伴侶。她從小孤苦無依,到現在連姓什麼都不知道,只有李驚雲認可自己,賞識自己,甚至在被丐幫圍困的生死關頭,還要與雅兒梗著脖子叫板。在這個世界上,只有李驚雲能夠證明自己生命的價值,給予自己生存的目標和意義。

“我來烤吧,做飯這件事還是我比較擅長。”

李驚雲主動走了過去,用削尖的樹枝穿過山鼠的身體,插在篝火附近。不一會兒,所有的山鼠都被樹枝穿好,圍在篝火旁開始慢慢地炙烤。

冬日裡的山鼠格外肥美,在火焰的炙烤之下,不斷有油花冒出來,發出滋滋的聲音,香味逐漸地蔓延開來。

李驚雲和阿斐的肚子都開始“咕咕”地叫起來,倆人早上起來到現在滴水未進,早已經餓的前胸貼後背,現在聞到香味,肚子自然起了強烈的反應。

“好香啊,老丈已經好幾天沒吃飯了!”

一個人影鬼魅般地飄了進來,正是那個厚臉皮的白鬍子老頭。

阿斐噌地一下站了起來,從懷裡摸出那把銀柄胡刀,死死地盯著這個不速之客。寶劍對於她來說,有些過長,而且很不順手。阿斐第一反應還是選擇了用一直跟隨自己的胡刀來對敵。

白鬍子老頭看了阿斐一眼,輕“咦”了一聲,讚賞道:“你倒是有幾分練武的天份,架勢擺的有模有樣,也沒有套路的約束,將來定是武林中的一號人物。”

阿斐心知這是自己迄今為止遇到的最強大的對手,當下把全身的精氣神都集中到了一點,等待對方下一步的舉動。

李驚雲知道白鬍子老頭只是想蹭飯,並無其他惡意,而且阿斐的身手雖快,但與武林高手正面相拼,必然討不了什麼好處,當即勸說道:“阿斐,沒事,不用緊張,這位老丈只是想吃點烤肉,並無惡意。”

阿斐好似充耳不聞,仍然全神貫注地盯著對方。因為,那老丈並未解開周身的氣勢。敵不動,我不動!

“小郎君,你不必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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