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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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
“三年又三天吧?”
“你個死丫頭,你想讓你娘頭髮全白了才甘心嗎?明天給我去看物件,剛才我已經答應人家了!不去也得去!”
所以,第二天她坐在了某個咖啡館裡,一個衣冠楚楚地讓林笑幾乎以為是賣保險的男人開口問她:“你在哪裡工作?”
“做快遞!”
“聽說你也是大學畢業的!”
“嗯!”
“為什麼做快遞呢?做點其他的不好嗎?”他的聲音很低,但是有些痛心疾首,做快遞又不是做髮廊妹,有什麼好可惜的?林笑覺得有些好笑。
“那你認為做什麼好?”
“女孩子,做財務,總務都挺好的!”他說。
“嗯!”
“以後換個工作!”他非常強勢地對她說:“我喜歡我的老婆做個穩定而輕鬆的工作,我不在乎你賺多少錢!”
“嗯,我也不在乎!”林笑攪動著咖啡淡淡地說。
那人聲音變得柔軟地說:“即便你不在乎,我也會給你一個安穩富足的生活環境!”
林笑驚奇地抬頭,覺得他們之間是不是有代溝了。或者說她跟相親這件事情犯衝,為什麼總遇見這種和她差異巨大的男人。她說:“其實你可以去扶貧幫困!”
“大部分的貧窮是因為懶惰引起的,我不認為需要花自己的血汗錢去救濟那些社會的寄生蟲……”他開始長篇大論,林笑想拔腿就跑。
“小林,你也在這裡?”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林笑抬頭望去是穿著一件Hugo BOSS T恤的範總。
林笑立刻站起來跟他打招呼說:“是啊!範總你好!”
和她相親的那位站在他邊上問道:“這位先生是?”
“我是她老闆!”範總很自信地回答,林笑內心不這麼認為,他們之間只能算是合作關係,上下級關係好似?差了那麼點。
“那你是?”
“我是林笑的男朋友!”這個人居然能夠自封為男朋友?林笑突然覺得無語問蒼天,老闆和男朋友原來可以單方面自封的?
回到家裡,就跟她媽強調,這個男人她實在沒感覺。她不明白,即便是走過場,為了讓父母放心,也作為生活的調劑,好歹也能來一兩個正常些的吧?
作者有話要說: 是大家都出去玩了,還是怎麼了?好冷啊!阿橋求安慰!
☆、合租
即便是姚楷再三追問,高遠反正就一句話,這個雙休日太忙,沒空去問。姚楷索性問他:“那你告訴我,她的地址!我直接去找她不就行了?”
高遠雖然有林笑的電話,卻無論如何也不肯給。本來就是相處不長的同事,關係由親厚轉為淡薄也很簡單。姚楷很快就跟其他一組的兩個同事混在一起。而高遠則和國際採購中心的一個和他一樣是新人的小陳在一起吃飯。小陳為人謹慎而誠懇,與其他年輕有些浮躁的同齡人不同,對於高遠來說反而更加合得來。
工作上也算順心,唯獨家裡?其實家裡按照道理來講還真應該覺得舒心才對。現在每天早上天虹都會起來做早餐,而之前他媽那永遠都是白粥加醬瓜或者蘿蔔乾,現在不同了,她今天熬雜糧粥加上雞蛋餅,明天或許就會換成了小米粥加上菜肉包子。反正吃到現在第四天,還沒有重樣的。
她上班的中學離家就三公里,一輛電瓶車十來分鐘足夠了,而他有三十多公里還要橫穿整個上海最繁華的區域,先腳踏車到車站,寄存掉腳踏車(摩托怕被人偷了)然後乘公交,再轉公司班車,每天早上七點不到就出門,晚上八點左右才回家,要是加班十點,十二點也有。
踏進家門,在客堂間備課的天虹見他回來,立刻就站了起身來,到灶披間端出熱著的菜,又回去兩副碗筷。高遠已經飢腸轆轆,想要伸手抓一塊排骨,立刻被天虹用筷子打了下來,她用眼梢間的風情,嬌嗔道:“還不快去洗手?”
等高遠出來,碗裡有飯,筷子擺在邊上,就欠他張口等人家餵了,要是他說想要人家喂他,估計天虹也不會拒絕吧?
天虹陪著他吃飯,高遠夾了一筷茄子,吃了兩口。他媽從樓上下來,那了個泡沫塑膠的鞋底在那裡做拖鞋。
“媽、天虹!過幾天我就住浦東去了,現在這樣每天來回太累了,而且每天的車費也不便宜,我跟我們公司的同事一起合租了一套房。每週回來一次,會輕鬆點!”高遠將話說了出來,仔細地觀察著兩個女人的神色。
兩個女人同時震驚地看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