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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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德蘭愣了愣,忽然轉過頭去。
黑膚少年呆呆的捧著蓮藕不知怎麼辦,看看泰蒙,又看看巴德蘭,黑臉蛋上帶著忐忑和難過,“爸爸,你不喜歡嗎?”
“不!”巴德蘭把髒兮兮的渾身是泥土的少年緊緊地抱在懷裡,聲音裡帶著淚意,“爸爸很喜歡……很喜歡……”
黑膚少年牙齒一咧,露出燦爛的,帶著嬌憨的甜甜的笑容。
吃過晚飯,沒多久,黑膚少年就流著口水仰躺在沙發上睡著了,時不時咂咂嘴,顯然夢裡還在回味晚餐的美妙滋味。
泰蒙鬱悶地拍開一隻伸到自己鼻子下的黑腳丫子,衝旁邊喝茶的巴德蘭抱怨,“這黑不溜秋的屎蛋,從地底下剛放出來的餓死鬼都沒他厲害,五隻豬蹄,全部被他幹掉了!”
巴德蘭靜靜地用青瓷杯蓋撥弄著淺黃色的茶水,“不都是你讓他的,他給你夾藕片的時候,你心裡都樂死了,現在抱怨什麼?”
泰蒙悻悻然,戳了戳君小野露出來的肚皮,“哈,這小混蛋,原本就黑,現在更是曬得跟一塊黑炭似的,大半夜的就只看得見兩隻眼珠子了!”
……跟他的寶貝澄澄……完全是兩個極端……
一個是怎麼也曬不黑,一個是怎麼也養不白,一個精力旺盛得成天上樹掏鳥蛋,下水摸魚,沒有一刻坐得住的時候,而他的寶貝澄澄,則喜歡泡上一壺茶,坐在花園裡的樹蔭下,捧著一本書慢慢地看……
巴德蘭也怔怔地看著撥出一個鼻涕泡的黑膚少年,這個孩子是公孫夙帶來的,只告訴他一句話,他是澄澄認下來的弟弟。
一開始,巴德蘭並不喜歡小野人,他不需要一個替代品,他的兒子,他的澄澄,沒有任何人可以替代。尤其是,小野人有著一身野蠻人的氣息,一身野蠻人的習性,胳膊抬起來就可以當毛巾,拉起衣服領口就可以當面紙,隨地小便,不講衛生,常常把家裡弄得一團糟。
但他慢慢發現,在失去澄澄的日子裡,正是這個在文明世界裡顯得很笨拙的小少年,讓他無暇去傷心太過,緩解了他撕心裂肺的疼痛。
小野人也最終用他的認真、執著,一顆天真不染塵埃的赤子之心,贏得了巴德蘭和泰蒙的喜愛,成為兩人的第二個兒子。
“澄澄,會回來的吧?他還沒有聽小野喊過他哥哥呢。”
“當然,老不死的兒子,那肯定是個小不死的。”
…………
深秋時節,聖華學院裡的楓葉紅了。
已經上聖華二年級,榮升為學長的高小白給一個迷路的一年級小菜鳥指了路,揹著手搖頭嘆氣地往宿舍裡走。
於非開啟門,靠在牆上戲謔地看著他,“喲喲,小白白,怎麼擺出一副小老頭的樣子?你現在只是小學弟們的師兄,還不是他們的老師哪!”
高小白哼哼的瞄他一眼,萬分不屑地抬腳走進宿舍。
於非只有一個表情,那就是╥﹏╥。
小白白,你居然不搭理我?
唉——於非收起臉上的笑容,一聲長嘆,他當然知道高小白為什麼心情低落,昔日形影不離的最好的朋友失蹤,也快一年了。
“澄澄,你到底什麼時候才回來呢?我都快想死你啦,巴德蘭叔叔,泰蒙叔叔,我阿爹,我爸爸,小非非,小悅悅,鳶紫老師,還有校長,圖書館的叔叔,所有所有人,都很想很想你!”高小白坐在床上,抱著一隻一米高的布偶大白兔,鼓著嘴吧咕咕噥噥。
“小白,放心吧,海澄一定會回來的,只是時間未到。”於非拍拍他的腦瓜。
高小白斜著眼睛,“你又知道?”
“當然!”於非十分神棍,“本道長前知五百年,後知五百年,中知五百年,一早就算出,君海澄福緣深厚,並非凡人——他肯定是老天爺最偏心最疼愛的小兒子,老天哪裡捨得讓他出事呢?”
高小白抽抽搭搭,“可素,我還是好難過好難過呀!”
於非苦笑,唯一讓你不難過的方法就是現在把君海澄變出來給你,奈何他哪有那個大變活人的本事?還是轉移小白羊的注意力來得實際些。
親~~~~~~
高小白掛著淚,跟於非鼻尖對鼻尖的狠瞪一眼。
於非輕笑,“如果海澄回來,肯定不想看到你變成一個哭包……”
金色陽光黏在紅楓葉上飄進宿舍,落在君海澄的朋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