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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感於王軍役使的人格魅力,決定贈送博靈軍方兩千匹駑馬,以供驅策。
這話並沒有明說,公孫家長老在京城幹什麼,但是隻要訊息靈通的人,就知道幾個月前,公孫家的準證在證真時遇襲,跑到京城求醫,順便求庇護。
能想到這一點,就可以判斷出,公孫家並不是心懷叵測,而是有充足的回饋朝廷的理由——若是沒有朝廷的庇護,公孫不器別說療傷了,沒準還會被人追殺。
公孫家肯定也希望朝廷穩定,穩定的秩序,才能對宵小保持足夠的威懾。
會稽水軍原本是要悄悄吞下這兩千匹戰馬的,見事情捅到了上面,馬上自辯,說私運戰馬就是重罪,這麼大的一批戰馬過境,夠得上謀逆之罪了。
我會稽軍方,不可能私縱其過境,想要我們放行也行,從軍役部把一應手續辦下來。
他們甚至表示,公孫家說是要將戰馬送到博靈郡,但是真的能送到哪裡,那也是……呵呵,沒準回頭在三湘郡見到這批戰馬了呢。
這話實在有點惡毒。
公孫家和會稽水軍的官司,令朝廷也非常為難。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公孫傢俬自運送了大批戰馬下江南,絕絕對對是犯罪,尤其是這麼大的數量,夠得上謀逆之罪了。
但是公孫家不但有自辯,還有博靈郡軍役使王志雲在跳著腳大喊:尼瑪,我博靈郡盼馬盼得眼睛都藍了,但是軍役部給的,還是不夠啊。
我豁出去臉皮不要,弄到一批贊助,我容易嗎我?
至於說為啥偷運,這需要解釋嗎?
我大明大方地運的話,兩千匹馬一路運到博靈,能剩下兩百匹嗎?
萬事都有例外,眼下是非常時期,公孫家的辯解,邏輯能夠自洽,還有一郡的軍役使作證,博靈郡討馬,前一陣還弄出了不小的陣仗,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甚至軍需司的黃司長被搬倒,導火索都是因為這件事。
所以,此事就不能套用慣例來對待——朝廷不能讓心懷天下的義士心寒。
然而話說回來,軍役部也不可能把手續辦全,朝廷行事自有法度,公孫家和博靈郡如此行事,我們是能理解的,但是充其量,我們也就是不計較。
把手續補全?怎麼補?別人家的私人馬匹,走軍役部的賬,然後……這怎麼可能?
李清明雖然清楚,李永生肯定參與了此事,但是他公然表示,從個人角度上講,我支援公孫家的行動,也佩服王志雲拉贊助的水平,但是想要我軍役部把手續補全,想都不要想。
特事特辦?這件事我特事特辦了,下一件事,我要不要特事特辦?
長此以往,章程就成了虛設,軍役部成什麼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第五百七十二章 借勢嗎?
沒了軍役部的支援,會稽水軍攔截公孫家的馬匹,就是程序正義。
當然,純粹從操作的角度講,想要順利解決此事,會稽水軍這裡,也可以做一做工作——非常時期,沒必要那麼堅持原則。
但是非常遺憾,會稽水軍不接受勸說。
王志雲倒是做通了會稽郡軍役使的工作,但是水軍直接無視了這個請託。
公孫家族也託了個一個家族說情,水軍繼續無視,並且強調說,我們不是有意為難,實在是不知道這些戰馬,到底會送到什麼人的手裡。
李清明則是明確表態,我不會去勸說的,所謂軍隊,就要講個原則和規矩,現在軍役部缺乏的也是對紀律的尊重,現在,你讓我帶頭破壞紀律?
他甚至表示,我能無視此事,已經是看在此事對朝廷有利的份兒上,很給某些人面子了。
他這個態度,真的不算意外,畢竟是從軍隊基層走上來的,強調紀律性,而且他上臺到現在,軍役部的事情,也沒理順,前一陣黃司長的倒臺,更讓他鐵下心思認真整肅一番。
他不出面,朝廷裡其他人也不可能出面。
一來是胡亂對軍隊插手,這事兒犯忌諱,二來就是擔心寧王不穩。
寧王膽小的口碑,大家都聽說了,但是誰敢保證,他是真的膽小,還是假的膽小?
荊王、襄王和梁王,隱隱都有作亂的苗頭了,寧王也是上了書的親王,這個節骨眼上,實在不能再讓他也不穩了。
所以現在,事態就算僵住了,朝廷也只能兩不相幫,讓雙方自行協商。
然而,時間不會兩不相幫,它很堅定地站在了會稽水軍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