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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你這樣的風流倜儻,我那時可是荊州行省的大比第一啊,那時我帶著紅花,騎著駿馬,全城遊行,那個風光啊……”
“我在這悟劍宗,當年也是精英弟子,天榜有我一位!
那時候,一堆堆的師弟師妹圍著我,對了,你知道劉珂嗎?現在神武要塞的提督,那時這小子是我的小弟,看到我咪咪的,我沒事就指揮他!
唉,要是我能夠出山,現在我已經最差成為一城之主了,唉,混蛋啊,不甘心啊……”
喝上美酒,老王就開始說起自己的過去,他也曾經輝煌過,也曾經是精英弟子,只是再一次試煉任務中,遇到意外,傷了經脈,境界倒退,從此再無進入先天的可能,在此將青春歲月完全蹉跎。
他不甘心,一生苦修,但是幾十年過去了,還是無法晉升先天境界,只能在此老死。
這幾十年他完全浪費了青春,沒有建立家庭,沒有妻子老婆孩,等到徹底失望之時,發現一切都晚了,現在自己已經老了,體弱多病,只能接受這些夜班護院的工作,苦度一生,等待死亡。
看到他,方寧心中說不出的淒涼,他就象是軍老院中的那些老人,給了方寧一種熟悉感覺。
方寧對他就像對待王爺爺他們一樣,每天晚上都會買些好酒好肉,請他品嚐,老人也不容易,也沒有多少年好活了,能吃點就吃點吧。
物傷其類,如果自己不能晉升先天,將來會不會和他一樣,一樣這樣的落魄可憐?!
老王每天喝多了,就會絮絮叨叨的講述自己的過去,說的面紅耳赤,最後醉倒在長椅上,一覺好睡。
在開始上班的時候,方寧並沒有什麼異動,老王喝多了,躺下睡覺,他就修煉,一夜很快過去。
轉眼十三天以後,差不多了,方寧在老王睡著之後,緩緩的在洪荒靈獸博覽廳中游走,選擇那九十七個適合自己吸收的洪荒靈獸。
要選就選最厲害的,最強大的,將它們的血脈吸收入體,彙集九十九個,結成一百真數,自己得到最強血脈。
在這選擇的過程中,方寧對這些洪荒靈獸進行了系統的學習,按照前人留下的資料,一個個精心選拔著。
“這個應龍不行,那裡有真正的青龍,所以應龍淘汰。這個雕鵬也不行,旁邊的是金翅大鵬鳥,比他強大多了,就選金翅大鵬鳥。”
方寧選來選去,最後選出自己想要的九十七個洪荒靈獸,然後準備開始偷竊。
首先方寧來到金翅大鵬鳥之下,這金翅大鵬鳥足足有百丈之高,方寧在它身下,就象是一個小螞蟻,方寧看著大鵬鳥,微笑的說道:“這麼大的軀體,我就偷走拳頭大的殘骸,應該沒有人發現吧?”
方寧伸手觸控金翅大鵬鳥,可是一摸,頓時傻了,在這金翅大鵬鳥的身上,竟然有層奇異元能,保護它的身體,不讓方寧觸控!
方寧小心翼翼的試驗,可是那元能就是將此金翅大鵬鳥,保護的滴水不漏,就是無法打破這種保護。
方寧漸漸的加大力度,使出一切手段,刀砍劍刺,甚至紫青劍光都全部招出,但是就是無效,就是無法破壞這個元能保護,根本沒有用處。
就連無堅不摧,無法不破的紫青劍光,都沒有用處,方寧是徹底傻了眼,看來這是法寶的保護,因為只有法寶,自己的紫青劍光才無法破壞。
第二天,方寧又買來好酒好菜,請老王品嚐,喝到差不多了,方寧問道:“王大叔,為什麼外面的那些洪荒靈獸,有種奇異的保護,無法觸控呢?”
老王哈哈一笑,說道:“那是元能護盾啊,這整個藏書閣其實就是一件法寶,在這藏書閣之內,所有萬物都被這法寶分裂出來的元能所保護,這叫做元能護盾。要不是有著元能護盾,我早割下龍角換錢去了,還能留到現在。”
方寧點點頭,原來如此,繼續喝酒,很快老王又喝多了:“唉,想當年我那是風光啊……”
他又開始講述過去的事情,最後摟著酒壺睡著了,方寧為他蓋上被子,再一次的來到大廳中,看著這些洪荒靈獸。
方寧笑了,也許紫青劍光不好使,無法打破法寶的元能護盾,但是方寧有辦法,他伸手一拉,在儲物袋中拿出金龍雙蛟剪。
第一百三十四章 虎老威在!好人好報!
金龍雙蛟剪乃是法寶,專破各種法寶,雖然方寧不過是煉氣期的境界,無法催動它的奧妙,但是這些洪荒靈獸身上元能保護,也不過是整個藏書閣分出一絲元能保護而已。
來到那個金翅大鵬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