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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二十多分鐘後,付磊從樓上回來,跟我說:“交通局的廖局長過來了,堅決不同意把你放走,讓我們公安局立案逮捕你,然後作為公訴方以故意傷害罪將你起訴至西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羅局長不同意,兩個人在辦公室吵起來了,最後政委強把他倆勸開。不過,眼下就不能立刻放你出去了,政委的意思是先把你送到看守所裡去,我們公安局做出細緻的調查再作定論,所以只有委屈老弟你去看守所呆兩天了。羅局也沒辦法,他要是不這樣做,廖局長就要嚷著去紀檢委評理去,老弟你看……”他面色為難的看著我,徵求著我的意見。
我腦子轉了一下,心想羅局長這個大人物是我好不容易拉下水的,以後在西京混黑的日子用到他的地方還有很多,若是因為我把他搞下去,豈不是自毀長城,看來,也只有委屈一下自己,去小號裡蹲幾天啦。便問:“得關幾天?”
付磊見我有同意的口風,忙說道:“羅局說了,至多不會過一個星期,七天內他一定把事情給擺平,把你放出來。”
七天,我眉頭微微一皺,時間有點太長了,看來,我只有用自己的力量把這件事擺平了。於是,答應他說:“好吧,我同意。不過進去之前,我得給弟兄們打個電話,免得他們不知道我的行蹤四處尋找鬧事。”
付磊原先還怕我不同意,此時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