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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喜歡並不是愛,也不會在人消失三年之後還念念不忘。得知她身在西南,而且西南發生地震之後,她不顧一切的前往西南尋找,雖然沒有找到,但她並未認為莉花已經身亡,還是將她的身影深藏在心底。在莉花變為一一之後,她們相遇,嵐在一一稱呼她為盛小姐時心裡氣極,但卻沒有表明,我想,這樣做還是怕一一受到傷害,寧可自己受傷,也不會去打擾對方,這是怎樣的境界,所以,對嵐,我是極其喜歡的。
再來說莉花,這是個極富才情的女子,並且還擁有讓人過目難忘的姣好面容,她是個被上帝眷顧的女子。我羨慕她,但有句話說的好,上帝在給你開一扇窗的同時也會關上一扇門,莉花身在西南夏家,夏家,鐘鳴鼎食之家,可是那種奢華的生活帶給她的又是什麼?不過是一座鍍金的牢籠罷了!她表面上是個冷清的女子,但骨子裡,她是叛逆的,渴望自由的!所以,她為了她心愛的人選擇了與家庭對抗,但,那名女子卻拋棄了她。但,就在她對生活失望選擇墮落之時,她遇到了嵐,所以,她是幸福的,她遇到了一個愛她的人。面對嵐的溫柔,她心裡的防線漸漸潰堤,但後來她還是回到了夏家,在西南的那場地震中,她選擇了從這個世界消失,以夏一一的身份重新開始生活。一一,以為一無所有,是的,她失去了一切,但幸運的是她再次遇到了嵐,經過小小的波折,她們開始了幸福的生活,儘管之前有點小插曲,但有些插曲可以為無趣的生活增色,但幸福總是短暫的,一次無意的會面註定了之後的命運,一一被父親帶回了夏家,她重新的回到了那座牢籠,雖然後來她還是回到了嵐的身邊,但是她父親的手段使她不得不重新回到夏家,而這一切,都是為了嵐!她為了嵐犧牲了自己的自由換來了嵐的生命。我羨慕她,她為了愛人付出了自己最為嚮往的東西,她是個勇敢的女子。被送走之後,她被思念所煎熬,日漸枯槁。但是所幸故事是皆大歡喜~
曾經仙水問過我,悲劇如何,其實我內心是贊成寫成悲劇的,但,小說是大家的精神寄託,所以我們也不忍心讓大家抱著遺憾來品味這本書,所以,還是喜劇結局。
縱觀故事中的人物,不得不承認,仙水對於人物的性格駕馭的很好,每個人物都是鮮活的,富有感情的。這算是仙水為數不多的優點之一吧(這個我強烈開議,仙水自以為是很多優點的!!!!!5555),呵呵,其實,個人很希望看見熙熙與她那一半的故事的,但估計,仙水不一定會接受這個建議呢~
最後在這裡祝大家牛年大吉,事事順利,心想事成,天天開心哦~當然,最重要的還是注意身體哦~
最後在這裡誇誇仙水,其實你的文章很引人入勝,希望再接再厲哦~當然,還是身體重要啦,休息一下再開新坑吧~我給你放假了~
嗯,就寫到這裡吧,若水幽藍
與2009年1月23日20點21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啊!寫完了!每次結尾,好像都是三更半夜!
啊,沒法。今天出去逛街了一天。嗯,買了2對高跟鞋!o(∩_∩)o…哈哈,過年過年,過年的時候,誰敢得罪我,我就一腳踩下去……哼哼……哼哼……忽然想起以前跟朋友開玩笑,說我們的暗器——頭髮甩一甩,高跟鞋踩一踩……o(∩_∩)o…哈哈,尤其是在酒吧舞廳這種場所,高跟鞋簡直是殺人於無形的暗器啊!
三更半夜,腦袋枯歇,口水話也多不了。哎。
嗯,也許有人說幽幽這個故事不好,跟蜘蛛無法相比。我不知道,反正我是寫過了就忘記的。好也罷不好也罷,反正是完結了啦!
雖然我是很任性的因為當時心情很陰暗而寫發洩心情的,可是後來還是有認真想的,若說我沒用心寫,那真是冤枉,我從來沒有試過坐在電腦面前2、3個小時而磨不出能要的東西的,可是幽幽我就試過了,坐著看著電腦,頭腦空白,想不出一點有用的東西,那種感覺很痛苦,不過,都過去了。所以,不管怎麼樣,好還是不好,仙水其實都很努力了的哦!可以說沒有功勞也是有苦勞的哦!
嗯,謝謝大家的支援。我之所以一直沒有去別的地方,就是因為覺得你們太好了,我捨不得。謝謝你們。我很喜歡你們!雖然我並不一定認識你們,可是,我還是要謝謝你們的支援和鼓勵。這些話很老土吧,可是還是想說:謝謝!
今年的聖誕節很開心,謝謝你們!是我所有日子裡,最開心的一天,謝謝你們!
預祝大家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