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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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我聽不明白,翻譯得挺快的啊。
“來祭奠一下而已。”我隨口說。
“你還喜歡他?”黃書浪問,音調抬高了八度。
“說這個做什麼……”我輕描淡寫地說,轉身要走,可是黃鼠狼卻拉住了我,“鳳凰,你說清楚,你究竟是怎麼想的?”
“我是小雞。”我突然開口。
“因為他,所以你叫小雞?”我第一次見他這麼多話,也這麼激動,“可是他根本就不喜歡你是小雞,他要的是鳳凰!你忘記了嗎!”
“夠了。”我喝道,“我不想說。”
“你要找一個什麼樣的你才會滿意呢?你要我做到如何?”他聲音越發大聲,臉也紅了起來。
我看著他,平靜的說,“我想找一個能帶我離開這個家的人,並且永遠與這個家無關的,無關陸鳳凰的。”
“這不公平!”黃書浪用一種我從未聽過的聲音與我說話,他似乎是在吼,而他從沒有對我吼過,他說,“不公平!帶你離開那個家,捨棄一切對他來說什麼都不是,但是對我來說,卻意味著丟棄了事業!”
是的,對於呂望狩來說,或者對於別人來說,確實什麼都不是。可是世間的事從來就沒有公平。若是狠心的說,愛與不愛自古就沒有公平可以說。若是婉轉的說,這樣的事還少嗎?很多人唾手可得的東西也許我們勞其一生也未必能得到,在這得到與失去之間僅有細細的一道線,叫緣分。
那一刻我實在不知道要說什麼,或者我說什麼都是多餘的,這種時候我實在說不出那俗套的“你會找個更好的人。”
若是他愛你,那麼在此時最好的人就是你。
若是他不愛,那麼此時更無須多言,我轉身離開,黃書浪並沒有追上來,或許他明白追是無用的,或者他更清楚他放不開那個家,他的事業。
而我也沒資格要他放開,因為我深知即便他放開了,我也不會選擇他,在很早很早以前,那個秋日的下午,清秀的青年對著痛苦寫字的少女說,“吾名曰黃書浪,敢問小姐芳名?”
猥瑣的少女咧嘴一笑,“黃鼠狼偷雞?”
那許那時,緣分的線就已經平行了……
紙書結局(3)
那天我第一次看見陸正檀,小雞的爺爺。
雖然他的面容枯槁,眼睛已經渾濁了,可是他們依舊驚人的相似,眼神堅定。
而我卻是一個不堅定的人。
陸小雞看著我堅定地說,“我要離開家。”
她的爺爺堅定的告訴她,“你必須回家。”
而我,只是一個看客,不,我是那個答應了要帶她走的人。
那一次我很堅定,我堅定了我喜歡的是小雞,不是鳳凰,可是我卻接到了一通電話,一通來自另一個眼神堅定的人的電話。
他的話只有兩個主題,第一,他希望小雞能陪他到最後。
這一點我同意,因為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在親人離開的那一瞬間自己卻不在的哀傷,那年太奶奶摸著我的頭說,“小狩啊,去玩一會就回來,太奶奶給你壓歲錢。”
然而,那年的壓歲錢我沒有拿到,永遠沒有拿到。
也許傷痛是一時的,但是遺憾卻是一世的。
我不想她遺憾。
第二,他只問了我一句,“你覺得鳳凰把你當做什麼,一個離家的踏板?”
我沒有回答,他也沒有等我的回答就掛了電話。
我坐在辦公室的椅子上,傻傻地愣了很久,我想起她和我說的每一句話,她不問我是否愛他,是否天長地久,她只問,“呂望狩,你帶我走好嗎?永遠不要回那個家……”
而我的回答是,“我會帶你走。”
我是什麼,帶她走的那個人,而已?
不……我對自己說,小雞的家太特殊了,而且我與她都不是那種愛說甜言蜜語的人。
但是我的究竟是混亂了,更重要的是,她的父母不喜歡我。
也許有人會說為了那點破尊嚴值得失去所愛之人嗎?
可是有些東西,是不能丟棄的,比如尊嚴。
所以當我的父母說要去見她父母的時候,我生生的拒絕了,我怕。
我不想自己再被羞辱一次,更不想我的父母被羞辱,最最重要的,如果我們的父母反目了,我不知道小雞和我有沒有將來。
她可以灑脫的離開家,而我沒有這樣的決心。
等我壓制了這樣混亂的思緒繼續和小雞過著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