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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外形上增加了首尾樓,和撤除武備等改造外,其他諸如主尺度、噸位、輪機型號、航速等並未變化,因而仍能算是“伏波”級的一員,不過屬於非常特殊的改型。
感覺改造一艘徹頭徹尾的商船尚不敷用,沈葆楨另外上奏將此後將要續造的第十三、十四、十五號三艘原本也是“伏波”級的150馬力輪船,全部按照“永保”改造後的樣式進行建造,分別命名為“海鏡”、“琛航”、“大雅”,都是略有幾分文秀氣息的名字,計劃調撥給剛剛建立的輪船招商局使用。
比沈葆楨重返船政晚了一天,1873年1月14日,李鴻章一手創議、推進,旨在開拓中國航運事業,“分洋人之利”,“為中國數千百年國體、商情、財源、兵勢開拓地步”的輪船招商局在上海正式設立。當年輪船招商局透過江海關等途徑,先後從香港、倫敦等地轉購了“伊敦”、“代勃來開”(Daybreak後更名“永清”)、“利運”(與後來北洋海軍的“利運”同名)、“潑利克有收”(後更名“福星”,與福建船政的炮艦同名)四艘商船,以作為主要運力。(20)
由於這些船隻大都規模較小,而且當時只有“伊敦”一艘近在香港,能夠在短時間內就抵滬投入航線運營。與怡和等在華外國航運公司相比,初期的輪船招商局可謂實力極為單薄。為了從速擴充輪船招商局的船隊,李鴻章在申請創設輪船招商局時就稱應當從江南製造局、福建船政的船隻內領用。與因為剿滅太平軍時,淮軍擅自越境進入過自己勢力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