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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卻不小心聞到了極其熟悉的香味,那是八寶齋的七彩饅頭。她順著香味的方向看去,卻看見蕭璃拿著一個食盒,風塵僕僕地走進了醉君心的大門。
蕭璃今日沒有帶著那一貫攏在袖中的暖爐,他的臉色十分蒼白,顯然被凍得不輕。
“回來了?”早些時候已經接到飛鴿傳書回來的翠縷,將蕭璃慣用的白銅手爐遞給了他。
“嗯,接到飛鴿傳書就趕回來了。”蕭璃手上的食盒散發著有人的香氣,那是她最愛的甜點——八寶齋的七彩饅頭。
這麼美味的食物,為什麼偏偏會在蕭璃手上……小初平時雖然很死相,其實還是頗為心高氣傲的。她現在和蕭璃生著氣,於是強迫自己扭過頭,杜絕美食的誘惑。
莫名地,大廳內的溫度驟然降了下來,其他人感覺到氣氛有些不對,只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識相的閉著嘴巴。
蕭璃朝小初看了看,小初便扭過頭去不理他。蕭璃見她好像十分不願看見自己,便將食盒擺在她旁邊的桌上,朝其他人點了點頭後往中庭去了。
小初恨恨地看著他的修長削瘦的背影,心裡堵得發慌。她掀開食盒,將那香氣襲人的七彩饅頭一個個扔進嘴裡,卻覺得絲毫沒有平時那香軟甜糯的美味。
作者有話要說:
☆、兼職少俠
經過了花滿城一劫,小初深深的感覺到,自己的生存環境其實是相當優越的。雖然沒有闊到滴水,但要吃有吃,要喝有喝,也還算十分小康的。
蕭璃現在不來叫她起床幹活了,其實準確的說,自她從花滿城回來,兩個人就沒有正經說過話。其實這兩個人都不是悶騷型,但就是十分狗血的冷戰了起來。
日暖天高的清晨,小初拿著掃帚、拖把、抹布、畚箕,正準備開始打掃樓道,卻看見方清璉身著一襲富貴榮華的錦衣,腳踏一雙足尖鑲玉的短靴,左手遛鳥籠右手琉璃珠,喜氣洋洋的從樓上下來。
“小初姑娘好興致,這麼早就起來鍛鍊身體……”
方清璉不常住在客棧,他有自己的府邸,只是因為客棧是他最好的朋友蕭璃開的,讓他住起來倍感親切,故而他沒事就會來客棧小住幾日。
“同早同早,方少俠急著出門,是去行俠仗義麼?”
“行俠仗義?那是我的兼職,我是開當鋪的。”方清璉說得一臉義正言辭,繼而熱情相邀:“小初姑娘要不要去我的當鋪看看?
反正閒來無事,少擦兩塊地板蕭璃也看不出來,而且呆在醉君心也讓她心裡十分添堵。於是小初決定跟方清璉去永昌當鋪閒逛。
永昌當鋪的生意一向很好,那個站在門口專門負責叫喊謝謝您惠顧永昌當鋪的小二,每隔一個時辰就要輪班兩次。
方清璉雖然穿的十分像暴發戶兼鐵公雞,但其實對待朋友還是十分大方的。
小初左手一隻鸞鳳展翅金步搖,右手一個年年有餘福祿墜,豪氣干雲的衝方清璉笑得投入:“方老大,你不是當大俠的嗎?怎麼想到了開當鋪?”
“其實我是先開的當鋪後當的大俠,當初我的當鋪生意不景氣,結交到蕭璃之後,他看我功夫了得,就建議我管些江湖上的閒事。名人效應嘛,自從開始管閒事,店裡的生意量果然激增,很多人甚至從揚州坐船過來當東西。”
果然又是蕭璃的主意……小初心想這兩個人一個會賺錢,一個會守錢,不會是天生一對吧?唉,想著想著,不小心耽美了。然後,她居然有些仇視地看了方清璉一眼,看得他十分莫名其妙。
“方老大,你請我去吃京城的美食吧。”
“小初姑娘……”方清璉笑得無奈而真摯:“雖然我這個人一向很愛錢,但這次確實不是我捨不得銀子。京城中的第一美食閣便是醉君心,小初姑娘天天被大廚養著,在下實在不敢班門弄斧。”
原來蕭璃沒有騙人,自己住在十全九美真的是吃得很好。
“不能帶小初姑娘去吃,在下便帶你去玩吧。”
“去哪裡??賭場嗎??”
“這……在下是公眾人物,去這些魚龍混雜的地方恐被江湖日報抓住把柄。”
名人也有名人的煩惱啊……小初十分理解的點了點頭。
“在下帶小初姑娘去集市逛逛如何?小初姑娘來長安城數日,應該還未趕過集吧?”
長安城不愧為帝都,集市上熙熙攘攘的人流將大唐盛世充分的展現了出來。
小初初來乍到,看什麼都覺得新鮮,方清璉瞧她那劉姥姥進大觀園似的土鱉樣